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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们的个人“所得睡”?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28日
     “国家头一次提出依法保障学生睡眠权利!”前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出消息,河南将公示中小学生睡眠时间,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中学生不少于9小时,学生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东方今报》12月27日报道)据笔者所知,这并不是国家第一次提出保障睡眠权利,我国《宪法》早已确定公民享有休息权。

    这一规定有点让人哭笑不得。值得肯定的是,教育部门终于承认孩子们也有休息权了,虽然这一权利在许多地方已被非法剥夺了数十年。想起自己小时候,小学时睡觉时间比较充足,从未有困倦感觉;到后来,初中时开始住校,几乎所有时间都被老师支配;高中时更惨,“朝6晚11”成了日常便饭。

    每当看到背着大书包摸黑上学的孩子们,我心里总不是滋味,一来庆幸自己已闯过了这道“鬼门关”,二来为这些孩子们感到可怜,难道我们的教育非要这样折磨孩子么?据我了解,以前多是家长催着孩子起床,叫他们赶紧吃饭上学去;如今完全变了,几乎都是孩子被闹铃叫醒,然后跑去催大人们起床,家长们也想通了,没必要为孩子这么早起来折腾,头天晚上就备好了面包、牛奶。于是乎,我们便看到了上学路上的那一个个啃着面包、背着硕大书包的“小儿郎”们。

    如今河南率先迈出一步,以制度保障学生们的睡眠权利与睡眠时间。但笔者仍有担心,这样的规定有谁去保证执行?学校老师们会听教育厅官员的话吗?如果有学校玩“和稀泥”把戏,教育厅又该怎么去监督、处罚?仅有制度上的规定是完全不够的,这仅是切实保障学生权利的第一步,关键还在于落实。

    孩子们应该好好休息,保证基本的睡眠时间,他们的权利终于有人“担保”了。而我们这些成年人呢?谁来保证我们的休息权?学生们有睡眠时间保证,那老师们呢?我很担心,在以考试成绩激烈撕杀的今天,有几所学校会真正执行此规定,特别是那些面临高考、中考的毕业班。即便学校同意了,学生与家长们也未必同意,为了考上一所好大学、一所重点高中,他们早已放弃了自己的这一权利,从“实际”出发,向着“指挥棒”直指的方向。

    早闻“年收入过12万的要自报个人所得税”的消息,过期不“自报”者还将被罚款,国家的这税那税一个籽儿都不能少。难道我们的个人“所得睡”就可以随便剥夺吗?我这番牢骚还只能私下里说,怎感在老板面前抱怨,除非有政府为咱们“撑腰”。我仔细数了一下,可能只有公务员等少数职业能有上下班及休息时间保证,而在外企、私企里的打工族,没人理会你这权那权的,更何谈休息权、睡眠权,好好干活就是你最大的“权利”。

    激烈的社会竞争,搞的现代人坐立不安、心神不定,即使睡着了还会做噩梦。我渴望有一种宽松的环境,人人都享有充足的睡眠,然后精神抖擞地去上班。但渴望靠榨取血汗发财的老板们不愿干,他们只想着不把你累死就行,即便这样,每年都有许多人“过劳死”。公民的基本权利需要法律、制度与执行保障,不能只是口头上说说、书面上写写。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公民只有享有“所得睡”等基本权利,才能尽自觉交纳“所得税”的义务。

    [稿源:红网]

    [作者:苏北坡],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