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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24612
助孕药研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29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49期
     助孕药是否增加妇科恶性肿瘤危险?

    荷兰Buis等的一项研究显示,助孕药可增加某些激素相关性妇科恶性肿瘤危险。

    该研究共纳入了18298例行体外受精(IVF)的生育力低下妇女和6320例未行IVF的生育力低下妇女(对照组),对其进行了危险因素问卷调查,并获取其生育力低下原因及治疗的详细资料,且通过荷兰国家癌症及病理登记数据库确定其癌症发病率。

    随访5.4年,IVF组患乳腺癌的危险无增加,而患子宫内膜癌的危险略增加(可能与生育力低下本身有关);随访11.3年,IVF组患卵巢癌及交界性卵巢肿瘤的危险显著高于对照组(见附表)。

    早期交界性卵巢肿瘤术后:助孕药治疗可行

    卵巢恶性肿瘤患者在接受保留生育力的手术后,如发生不孕,理论上不宜接受助孕药治疗。法国Fortin等报告,早期交界性卵巢肿瘤(BOT)患者在接受保留生育力的手术治疗后,如发生不孕,助孕药治疗是安全可行的。

    Fortin等对法国国家体外受精(IVF)登记数据库中接受助孕药治疗的BOT病例的转归进行了回顾性分析。病例入选标准包括:①经组织学确诊的BOT;②接受过保留生育力的手术治疗;③使用过助孕药(氯米芬或促性腺激素);④助孕药治疗结束后至少随访12个月。

    对符合入选标准的30例患者的分析显示,每例患者的促排卵治疗周期平均为2.6个(1~10个);在助孕药治疗结束后中位时间为42个月的随访期间,4例复发(均为仅接受手术治疗且保留一侧卵巢的BOT);13例患者妊娠。进一步分析显示,复发者的BOT治疗与助孕药使用之间的间隔较未复发者短。,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