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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27231
病历复印注意事项
http://www.100md.com 《中华医学实践杂志》 2006年第11期
病历复印,1申请复印病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2病历复印范围,3病历复印件存在的问题,4患者因个人目的要求更改、替换病案,5结尾
     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要求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由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即举证责任倒置。同期国家卫生部出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病案资料,并对受理程序、复印范围做了具体规定。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院以日均40份的病案复印量位居全国众医院首位,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医生都要格外重视交付病人的每一份病历复印件。

    1 申请复印病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强调了患方复印病案的权利,还规定了申请复印病案的特定人员,医院不得将病案复印给非权利人,以维护患者的权利及隐私,那么权利人究竟指哪些人呢?对此做了如下通俗易懂的解释:

    (1)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有效身份证。

    (2)申请人为军人的,应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及军人证件,到医务处批条。

    (3)代理人复印病案应持患者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患者签名及按指印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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