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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退休人员异地可享医保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62期
     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推出一项新措施:借助邮政储蓄卡将个人账户上金额划拨给参保后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从而使这些退休人员在居住地购买药品时将不用再回哈报销。

    据了解,以往达到退休年龄后在外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在使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时,只能自行垫付异地购买药品费用,等回哈尔滨市后再凭票据到劳动部门报销。这些人员中,很多人往往几年回不了家乡一次,报销费用成了难题。就此,市劳动保障部门推出了这项便民新举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同时具有在外地居住暂住证或户口及购房证明,并已在哈尔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安置”手续的退休人员,医保中心将为其建立邮政储蓄账户,每年将采取邮政储蓄的方式,将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划拨到参保人账户内。

    新规定大大方便了异地居住的参保人,使他们今后可以直接使用此账户资金在居住地购买药品,或者支付在普通门诊治疗时发生的医疗费用。, 百拇医药(衣晓峰 靳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