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生态文字映展
当跨过2007年的门槛,回望2006年的时候,我们竟然有些依依不舍。2006年,我国药品零售行业也许不算轰轰烈烈,但是足够精彩纷呈,今天就让我们用以下这部纪录片来回顾2006年的中国药店风云——谨以此片献给2006年的中国药品零售行业——
摄像 本报记者
剪辑 陈爱军 肖娟
政策影响篇
上海:凭病历可买处方药
从2006年1月1日起,有9类药品禁止在药店开卖,11类处方药须凭处方销售。针对此,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药品分类管理的相关试行意见,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在药师指导下对持有处方或《就医记录册》(病历)上清晰医嘱的患者登记销售处方药,试行一年。
点评:此政策将我国的药品分类管理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它缓解了零售药店的“危机”,同时也是对医院药品价格的一次冲击。但是在实施过程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首先,药监部门如何监督药店对此政策的执行情况?其次,医保药店的优势在此政策下更为明显,药品零售市场的公平性问题如何解决?第三,病历上的医嘱真伪又如何鉴别?
如今一年的试行期已经到期,上海市将对该政策做如何调整呢?我们拭目以待。
河北出台医保禁令
2005年底,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当地所有的定点药店发出了一纸禁令——责令各定点药店限期撤出生活日用品。从2006年1月16日开始,对于仍在柜台摆放和销售生活日用品的定点药店,将取消其定点资格。
点评:首先,不得不叹息此禁令是部分不守规矩的药店“自作孽”的结果,试想一下如果定点药店加强自律,恐怕相关部门也不会出此下策。
但是另一方面,河北省的这种做法也有些因噎废食的味道。目前日用品、化妆品在药店所占的销售额比例还不到10%,对药店的整体销售影响不大。但日化品却是药店吸引人气的一大手段,这一政策的实施必将影响到药店的人流量,同时这一政策也对正在朝着多元化发展的药店造成了不小的冲击。而这种“一刀切”试的禁令是否就真的禁得住呢?
其实如何用好“救命钱”,应该从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定点药店加强自律以及提高老百姓对医保卡的认识三方面共同努力。
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
2006年5月11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北京召开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会议决定,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处方规范化管理,逐步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处方。
点评:这一决定是在政府着力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同时对药店而言也是一个利好消息。因为使用通用名处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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