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寻漏”非正道
近日三共诉万生奥美沙坦酯专利侵权案终于以万生药业暂时打赢第一回合而收场,但日本三共制药的专利依然扼住了国内所有药企奥美沙坦酯仿制药的上市努力,任何国产奥美沙坦酯仿制药上市依然难逃三共制药起诉的厄运。
医药行业历来是一个高度依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但在中国绝大多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西药发明专利却都来自国外。由此,早在中国入世谈判之时国内制药界就已经传来了“狼来了”之声,不少中国药企都担心药品仿制道路将在跨国企业的专利大棒面前越走越窄。如今这样的担忧成为了现实,在司法判决的落槌声中,中国制药业终于嗅到了狼的气味,数百万研发费用也可能因此打了水漂。
难道专利就是外企为中国制药界定制的紧箍咒?中国药企只能依靠外国人的专利疏漏来开发新产品?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来自印度的经验或许能给我们很好的启示。与中国相同的是,印度制药产业也从仿制药起家,但当印度的专利法开始保护药品之时,这片南亚次大陆上立刻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一批新的药物研究所,印度企业很快就开始了专利药的研发旅程。一些印度企业还积极投入到国际合作之中,印度瑞迪公司就在2005年与丹麦Rheoscience公司共同开发降糖药balaglitazone。在更早的时候,瑞迪公司还有与另一丹麦企业诺和诺德公司共同开发口服降糖药的经历。
然而,目前绝大多数中国药企似乎还没有到开发全新药物的时刻。的确,中国药企还缺乏独立或合作开发全新药物的经验,同时也不可能效仿制药巨头一掷千金去打造一个全新药物,但这并不是中国药企不能创新或不能拥有自己的优质专利的托词。
同样来自印度的经验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启示:2003年在拜耳公司环丙沙星专利到期之时,印度兰伯西公司针对性开发的一项环丙沙星缓释技术被拜耳公司看中,从而令印度企业首次从跨国公司获得了专利使用费,如愿以偿地从专利战略中尝到了甜头。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老药进行深度开发,并构筑相关专利战略是中国企业开发新药的一个有效途径。由于世界卫生组织与我国政府公布的基本用药目录中大多数药物都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对这些产品进行二次开发既符合我国国情与民众的用药需求,同时也能为制药企业带来丰厚的收益。即便是硝苯地平这样貌似不起眼的老药,一旦采用渗透泵技术照样能在临床上表现得与传统制剂完全不同,从而成为国内最畅销的高血压药物之一。
从政策法规角度来看,除了药品注册法规之外,药品定价体系、药品供销采购招标等政策法规都应当体现鼓励创新的精神。我国的药品定价政策在实践中不能仅考虑到为具有物质专利的国外品牌药提供单独定价,还应当对切切实实具有技术优势的国产专利药品作出鼓励性的措施。
无论如何,中国制药界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创新,而在创新的背后则是专利品质的提高。无论如何,中国专利制度不是外企产品的保护伞,而是要在国内医药创新中起到“良币逐劣币”的作用。无论如何,中国专利法并不是跨国企业手中挥舞的大棒,而更将为中国医药产品保驾护航。, 百拇医药(黄东临)
医药行业历来是一个高度依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业,但在中国绝大多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西药发明专利却都来自国外。由此,早在中国入世谈判之时国内制药界就已经传来了“狼来了”之声,不少中国药企都担心药品仿制道路将在跨国企业的专利大棒面前越走越窄。如今这样的担忧成为了现实,在司法判决的落槌声中,中国制药业终于嗅到了狼的气味,数百万研发费用也可能因此打了水漂。
难道专利就是外企为中国制药界定制的紧箍咒?中国药企只能依靠外国人的专利疏漏来开发新产品?答案自然是否定的。来自印度的经验或许能给我们很好的启示。与中国相同的是,印度制药产业也从仿制药起家,但当印度的专利法开始保护药品之时,这片南亚次大陆上立刻雨后春笋般地出现了一批新的药物研究所,印度企业很快就开始了专利药的研发旅程。一些印度企业还积极投入到国际合作之中,印度瑞迪公司就在2005年与丹麦Rheoscience公司共同开发降糖药balaglitazone。在更早的时候,瑞迪公司还有与另一丹麦企业诺和诺德公司共同开发口服降糖药的经历。
然而,目前绝大多数中国药企似乎还没有到开发全新药物的时刻。的确,中国药企还缺乏独立或合作开发全新药物的经验,同时也不可能效仿制药巨头一掷千金去打造一个全新药物,但这并不是中国药企不能创新或不能拥有自己的优质专利的托词。
同样来自印度的经验可以给我们很好的启示:2003年在拜耳公司环丙沙星专利到期之时,印度兰伯西公司针对性开发的一项环丙沙星缓释技术被拜耳公司看中,从而令印度企业首次从跨国公司获得了专利使用费,如愿以偿地从专利战略中尝到了甜头。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老药进行深度开发,并构筑相关专利战略是中国企业开发新药的一个有效途径。由于世界卫生组织与我国政府公布的基本用药目录中大多数药物都已经过了专利保护期,对这些产品进行二次开发既符合我国国情与民众的用药需求,同时也能为制药企业带来丰厚的收益。即便是硝苯地平这样貌似不起眼的老药,一旦采用渗透泵技术照样能在临床上表现得与传统制剂完全不同,从而成为国内最畅销的高血压药物之一。
从政策法规角度来看,除了药品注册法规之外,药品定价体系、药品供销采购招标等政策法规都应当体现鼓励创新的精神。我国的药品定价政策在实践中不能仅考虑到为具有物质专利的国外品牌药提供单独定价,还应当对切切实实具有技术优势的国产专利药品作出鼓励性的措施。
无论如何,中国制药界的发展必须依赖于创新,而在创新的背后则是专利品质的提高。无论如何,中国专利制度不是外企产品的保护伞,而是要在国内医药创新中起到“良币逐劣币”的作用。无论如何,中国专利法并不是跨国企业手中挥舞的大棒,而更将为中国医药产品保驾护航。, 百拇医药(黄东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