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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性耳聋当早治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2日 《家庭医生报》 2007年第4期(总第1093期 2007.01.22)
     药物性耳聋是指因滥用某些耳毒性药物所致的耳聋。耳毒性药物现已知有近百种,如临床常用的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等氨基糖甙类抗生素;速尿、利尿剂等利尿药。因为这些药物能破坏内耳的微循环,并直接损害毛细胞,使患者出现耳聋、耳鸣、眩晕、平衡紊乱等一种或多种症状。

    药物性耳聋的治疗原则是:立即停止使用耳毒性药或换药,及早进行治疗,以恢复或部分恢复已丧失的听力。具体方法如下:

    1.药物治疗 及早选用可扩张内耳血管、能降低血液黏稠度和溶解小血栓的药物,如维生素B族,能量制剂等。

    2.佩带助听器 助听器是一种帮助聋人听取声音的扩音装置,一般须经耳科医生或听力学专家详细检查后才能选用。语频平均听力损失在35~80分贝者都可使用,其中听力损失在60分贝左右使用效果最好。单侧耳聋一般不需配用助听器,双侧耳聋患者若是双耳损失程度大体相同,可使用双耳助听器或将单耳助听器轮换戴在左右耳;若两耳损失程度差别较大,但都未超过50分贝者,宜给听力较差耳配戴;若有一耳听力损失超过50分贝,则应给听力较好耳配戴。

    3.人工耳蜗 常用于心理精神正常、身体健康的双侧极度耳聋者,以使全聋者重新感知声响。若再配合言语训练,可部分恢复言语功能。, 百拇医药(李克勇 上海交大附属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咽喉科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