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介绍(一)
2006年10月8日,卫生部办公厅印发了《狂犬病暴露后处置工作规范(试行)》。虽然该《规范》旨在规范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理工作,降低狂犬病的发病率。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对其进行了解也大有益处:一是可以知道什么情况下需要请医护人员处理,二是可以更好地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三是可以知道医护人员的处理是否规范,让人放心。
——编者按
一、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
根据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以下三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
■I级
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接触或喂养动物;
2.完好的皮肤被舔。
暴露程度:无处置原则: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
■II级
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暴露程度:轻度处置原则: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级
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
2.破损皮肤被舔;
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
暴露程度:严重
处置原则: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百拇医药
——编者按
一、暴露分级及处置原则
根据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以下三级,并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原则。
■I级
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接触或喂养动物;
2.完好的皮肤被舔。
暴露程度:无处置原则: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
■II级
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2.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暴露程度:轻度处置原则: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
■III级
与宿主动物的接触方式: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
2.破损皮肤被舔;
3.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
暴露程度:严重
处置原则: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和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动物源性抗血清或人源免疫球蛋白)。,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