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应贯彻全过程
——器官移植伦理学辨析
邱仁宗
李本富
陈忠华
(本报记者魏 摄)
从1964年吴阶平开展中国第一例肾脏移植手术到今天,中国的器官移植手术量已跃居世界第2位,但这并不意味国内的器官移植事业发展没有障碍了,比如脑死亡的法律界定仍是空白,导致脑死亡器官自愿无偿捐献和移植处于无法可依的真空状态。当然,器官移植事业的前进面临的还不仅仅是法律规范缺失的问题。
2006年7月1日起,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人体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这个机构名称开始出现在部门规章之中,这表明我国在立法化解器官移植与传统伦理的冲突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这还不是器官移植伦理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部。
器官移植作为近代医学最伟大的成就之一,它的出现体现了对生命健康的尊重,但它也需要新的生命伦理观念的确立和普及。器官移植事业的发展需要激情投入,更需要通过智慧的碰撞达成行业内的共识,然后通过法律的形式妥善化解一些伦理及社会难题。
2007年1月20~22日,中国首届国际标准器官捐献及分流系统联席会议在广州举行,国内的医学伦理学家针对目前器官移植所涉及到的伦理学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器官移植的来源伦理
邱仁宗教授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应用伦理中心研究员,在这次学术会议上,邱仁宗发表了《器官移植伦理学与医学专业精神》的演讲,其演讲内容概括性强,且生动、丰富,引起了器官移植专家们的广泛兴趣和深入讨论。
【个案】
某医院眼科医生周某,在准备第二天的角膜移植手术时,发现事先储存的角膜已经坏死。于是,他就去太平间,在一具女尸上取走了两个角膜,第二天将这两个角膜分别移植到一位老大娘和一位烧碱工人的眼睛上,使他们重见光明。而“女尸”火化的时候,其家属发现亲人的眼球丢失,遂告医生盗尸罪,并要求赔偿80万元。
【争鸣】
邱仁宗告诉大家,这就是十几年前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眼球丢失案”。自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话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7944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