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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化器官捐献进程加速
http://www.100md.com 2007年1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1.26
国际标准化器官捐献进程加速

     “爱心捐献,传递生命”、“当我离去时,愿将爱留在人间”——器官捐献卡不仅是一种形式,也是一种精神和理念的发扬光大。

    在一本名为“一生要做99件事”的畅销书中,人生最后第99件事便是:“死后捐献有用的器官。”

    据说,近年来欧美最动人的流行语——“把我的心脏留给爸爸,这是我献出的最好礼物”,就是许多患心脏病的女儿嵌在胸口项链里的留言。

    是的,器官捐献,以自我躯体救助他人的资源利用,无论伟人还是平民,完全平等,无分贵贱贫富,同样功德高尚。

    哲学家斯宾诺莎说过:“智慧不是对死的默念,而是对生的深思。”

    器官捐献,在中国,开始即良思、善行……

    “按照现有的法律,我们该如何认定死亡?”

    “国际标准化的脑死亡自愿无偿器官捐献,这个系统的工程进展到什么程度了,它目前最大的障碍是什么?”

    1月20~22日,100余名器官移植、法律、伦理专家共聚广州,在中国首届国际标准器官捐献及分流系统联席会议上共同探讨了国际标准化器官捐献及移植过程的诸多焦点问题。

    行政法规出台迫在眉睫

    在国际标准化器官捐献中,器官的主要来源是脑死亡自愿无偿捐献,脑死亡是在使用呼吸机的情况下判定死亡的一个现代科学标准。但目前,国内临床在这种特定情况下仍采用传统观念中的心脏死亡标准,其原因之一是临床医生还存在疑惑,以为实施脑死亡标准存在法律风险。在这次会议上,法学家首先对脑死亡立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

    “从立法学的角度而言,立法必须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即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迫切性,”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孙东东教授首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规定什么是死亡,脑死亡法是调整关于死亡判定法律关系的法律,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人们之间在死亡判定标准、死亡判定的技术规范和脑死亡判定的管理等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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