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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服药者应定期查肝功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2.01
     日前,张大妈在南京市一家医院经检查发现身患“子宫颈癌”,目前正在化疗期间,而主治医生要求张大妈每三个月至半年化验一次肝功能。大妈对此很疑惑,自己患的是“子宫颈肿瘤”,怎么还要化验肝功能呢?

    其实,并非多此一举。据悉,香港影星梅艳芳就因化疗药物造成肝功能严重损害而病逝,细心的患者在用药时常会留意到,一些药品的说明书上都标有“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肝脏在药物代谢过程中担当着“人体化工厂”的重任,极易受到药物的损害,如果不当用药,甚至可能会产生比不用药还严重的后果。

    美国一项调查公布数据显示,药物性肝损害占通常所说“肝炎”的10%,占50岁以上肝炎病人的40%,占暴发性肝坏死的15%~25%。药物引起的肝损害可见于治疗剂量下,也可是摄入过量药物的结果。所以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开始每两至三星期查一次肝功能,三个月以后每三个月到半年查一次肝功能,以防患于未然。 (王文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