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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协作防控“食源性疾病”发生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03
     编辑部:

    近日,北京市发生了一起消费者因在餐馆内食用被怀疑混入了有毒菌类而引发中毒的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件事之所以受到关注,是因为该事件与不久前发生的规模较大的“福寿螺事件”一样,都属于典型的食源性疾病发生案例,而食源性疾病目前已成为我国头号食品安全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食源性疾病并不会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减少或消失。相反,环境和人口统计学的变化、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食品贸易的全球化与都市化、新的食品生产方式以及自然和人为等因素,都会降低食品安全性,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持续上升,新食源性病原体感染不断出现,这对于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鉴于此,要解决食源性疾病这个“头号”食品安全问题,就必须针对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首先,要建立一个高层次的、强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应重点完善我国目前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尽量避免在“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监管链条中,各监管部门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互相推诿等现象,弥补监管上的漏洞和“真空”。

    其次,应加速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尤其是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安全监测和监督抽查制度、食品安全评价体系、食品安全预警及应急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保障。

    第三,应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报告制度,建立食品安全综合数据库,制定食品安全信息采集和发布制度,为相应立法和制定疾病防治策略提供依据。

    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时,还必须要重视普及和宣传相关法制和食品卫生知识。通过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自觉遵纪守法;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

    湖南省邵阳市 文可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