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388745
完善措施 规范用语——关于应对药品突发事件的思考和建议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03
     面对齐二药假药案件,“欣弗”劣药事件等药品突发事件,应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才能尽快控制局面,减小危害,降低损失?本文作者就此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提要

    去年,我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沉着应对了一系列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药品突发事件,如:齐二药假药案件,“欣弗”劣药事件等。此外,全国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互之间还有相当数量的协查案件和自查案件需要办理。从药监部门在这些药品突发事件中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来看,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还很多。

    一、关于处置药品突发事件有关措施的一点建议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应对各类药品突发事件时都能够做到反应敏捷、恪尽职守,为保障百姓用药安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在此过程中,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所付出的行政成本也是相当惊人的。特别是基层药品监管部门,除了日常监管工作外,更要迅速地应对来自国家局和省、市局有关处置药品突发事件的各项指令,同时还要及时处置来自各地各级的协查案件。每一次行动都是全局动员,在辖区范围内对数以百计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夜进行拉网式排查,并及时上传下达各种数据、工作进展情况和文字资料,任务之繁重,不难想象。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基层药监部门的应对能力和工作效率,改变穷于应付、疲于奔命的状况,是值得探讨的一个现实问题。

    ▲提高对相关药品突发事件排查的针对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第七十七条规定:“每批成品均应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要时应能及时全部追回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98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