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流失之困寻解
邵蓉
丁永岳
沈渭忠
不论研发机构还是生产企业,都要把握好药物知识产权和销售权、知识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恰当地运用这些权利是可以让中国药企与外资展开良好合作,共同服务于患者的。
本期嘉宾:
邵蓉 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
丁永岳 上海张江生物医药基地开发有限公司原执行董事
沈渭忠 复星医药集团企业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
最近,本报在有关报道(1月8日蓝叠头版文章《把骄傲留住》)中反映了国内医药研发领域所普遍存在的一个困境:国内一些在全球医药市场上具有突破性意义的新药研发成果正越来越受到国外资本的追捧,同时,国内资本却频频遇冷,从国家级的大型科研机构到小型创业型研发单位,在取得阶段性研发成果后都不约而同地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而一旦接受国外资本的注入,这些新药知识产权就可能流失,最终成为“洋药”。
对于当今高举自主创新大旗的国内药企来说,“如何把创新成果留住”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业界普遍认为,国内资本市场的孕育成熟、医药生产企业的尽早介入以及保护性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将成为保住国内药物研发成果的三个有效途径。事实果真如此吗?这些途径又怎样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对于这些问题,本报记者邀请了三位医药行业界人士共同参与讨论,希望能对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有所裨益。
记者:对于国内药物创新成果流失的现象,各位嘉宾认为其主要原因是什么?
邵蓉:目前,国内的药物创新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原有药物的二次开发,包括新的给药途径、剂型等;还有一种是提高创新成分,促成在疾病治疗领域有突破性药物诞生,药物如果能够最终通过临床试验,然后上市,就属于包含有高端创新成分的研发成果。
我国的医药研发和生产企业目前主要看重第一种创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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