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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兽药店经营人用药被查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10
     本报讯 近日,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在该县万滩镇发现一“兽药门诊部”将兽药和人用药混放在柜台内经营。经查得知,该门诊部摆放有吗啉呱、催乳片、头孢唑啉钠注射液等十余种人用药品,且大部分已过期,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经营的人用药品予以没收,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查处。

    (张合林)

    编辑提醒:当前,“挂羊头卖狗肉”的事情屡见不鲜,给人看病就医的乡村卫生所经营兽药,专门经营兽药的门诊部却乐此不疲地销售人用药,虽说各有各的赚钱之道,但却都是越过法律雷池漠视群众生命安全。真可谓是买卖各不相同,性质却大同小异。兽药店经营人用药,这些人用药品从哪里来?是如何购进的?这都需要监管人员进一步追查,以彻底打击兽药店经营人用药的违法行为。在此编辑提醒,不管是什么药,消费者在购买前若发现兽药与人用药混合经营销售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切莫贪图价格便宜而造成更大的损失,因为这样的非法经营者一旦拿错、用错药,后果将不堪设想。

    本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