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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查处一起制售假药案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10
     本报讯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在东阿县刘集镇查获一起制售假药案。当场查获复方川羚定喘胶囊(空)51瓶,咳特灵片(空)340瓶,复方磺胺噁唑片(空瓶)1瓶,盐酸二氧丙嗪片(空瓶)106瓶;查获制造假药工具药筛1个,胶囊模具2个。

    经查,2004年12月之前,东阿县刘集镇村民张某多次购进成品药,通过平阴县东阿镇邮政所、东阿县单庄邮政所邮寄假药“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和“特效骨痛宁胶囊”。2004年12月至2006年,张某分多次购进原料药,伙同其家属在家中灌装成“复方川羚定喘胶囊”和“特效骨痛宁胶囊”共计6000余瓶,然后由其兄用货车拉走或通过邮政快递的方式邮寄往河南、河北、黑龙江、山东等地。目前,此案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孙春峰)

    编辑提醒:随着药品监管部门打假力度的加大,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想方设法变化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上述案件就是违法者利用邮政所这一监管人员很少触及的领域成规模地销售假药,给监管部门的查处带来了相当难度。在此编者提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与邮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定期与邮政部门联合审查汇票制度;举办培训班,加大对基层邮政营业人员药品知识培训,从源头堵住邮寄假药的渠道;对外公布专线举报电话,加大有奖举报的实施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保持对邮售假药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此外,有关部门还应细化邮售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大宗药品的邮寄,收寄人员应严格查验其合法性,以加强对邮售假药行为的打击力度。

    本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