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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药师当医师
http://www.100md.com 2007年2月12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2.12
     最近,笔者相识的一位驻店药师小邹碰到一件烦心事:附近的张大爷患了肺气肿前来购药,小邹询问了张大爷的症状后,觉得病情挺复杂,而且张大爷又没有处方,小邹没给张大爷推荐药品,而是建议他去医院找医生诊断。碰巧药店老板在场,老板不高兴地问小邹:“怎么不给他诊断拿点药先吃?你也是专业人员嘛!”小邹心想:你怎么把我们药师当作医师了?

    不能否认,有这种想法的药店经营者大有人在,他们希望聘请的专业技术人员——药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甚至要求他们越过自己的职责范围——像医师那样为患者诊断配药。当然,这种行为可能获得一时的经济利益,殊不知,这种做法已经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处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处方是由医师诊断并开具的,药师有审核调配处方权,但无诊断和开具处方权。

    不仅如此,把药师当成医师更是给安全用药埋下了隐患。药师和医师所学专业不同,药师侧重于对药物的研究,部分学校虽然开设了临床药学等课程,但药师掌握的疾病诊断知识毕竟无法与经过系统学习的医师相比,难以胜任医师的工作,容易导致误诊、漏诊,甚至延误病情,危及患者生命。

    当然,作为驻店药师,会接触到很多消费者,他们来药店咨询,提出各种问题希望药师帮他们解答,这要求药师在学习药学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不断充实自己的医学知识,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可这并不意味着,在碰到“大病”时,药师可以抱着侥幸心理违规操作,帮患者诊病。否则,最终受到惩罚的不仅是药师,恐怕还有药店。最后奉劝药店的经营者:认清药师职责,充分发挥药师特长,为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而不是把药师当作医师。

    (杨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