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用氧检查
本报讯 根据省局要求,从2月2日起,海南省昌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医用氧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发现,县人民医院和县红田医院使用的医用氧的生产厂家为海口美盛药业加工有限公司,县中医院、县海南钢铁公司职工医院、县红林医院、县妇幼保健站等使用的医用氧的生产厂家为海南钢铁公司动力厂,以上单位使用医用氧气的生产日期均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同时还发现,以上单位在购进医用氧时,所做的购进记录过于简单,均未按照要求做好医用氧的购进记录。
针对以上两点检查结果,该局在检查现场对使用单位负责人明确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要从通过GMP认证的生产厂家购进和使用医用氧气,要按照药品购进记录要求做好医用氧的购进记录。
(韩亚兴), 百拇医药
检查发现,县人民医院和县红田医院使用的医用氧的生产厂家为海口美盛药业加工有限公司,县中医院、县海南钢铁公司职工医院、县红林医院、县妇幼保健站等使用的医用氧的生产厂家为海南钢铁公司动力厂,以上单位使用医用氧气的生产日期均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同时还发现,以上单位在购进医用氧时,所做的购进记录过于简单,均未按照要求做好医用氧的购进记录。
针对以上两点检查结果,该局在检查现场对使用单位负责人明确要求,从2007年1月1日起要从通过GMP认证的生产厂家购进和使用医用氧气,要按照药品购进记录要求做好医用氧的购进记录。
(韩亚兴),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