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382411
医院评优岂能将“球”踢给患者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90期
     时逢年头岁尾,各行各业都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评先创优工作。日前,江苏南京市一家医院向患者发出一封公开信,请他们参与这家医院今年的“十佳职工”评选,并且明确表示,医务人员能不能当先进,完全由患者“说了算”。目的是给患者以参与权、监督权,有利于改善医院服务质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近年来,包括医疗机构在内的不少服务行业推出的形形色色让消费者参与“评优”的活动,可谓是林林总总、目不暇接。如有的学校让家长和学生主评“十佳教师”;也有商家承诺把员工的“末位淘汰权”交给消费者……,然而大多没有达到设计者原有的初衷,常常是轰动一时、昙花一现,最后不了了之,甚至于哗众取宠,劳民伤财,反而添乱。

    就拿医疗服务单位来说,或许是为从深受患者所诟病的服务水平不佳、收费高、收费乱的困境中解套,就出台一些华而不实的让患者参与评先的花样。比如,某医疗单位出台时“大红大紫”的“病人选医生制度”,就如同让对电脑一知半解的消费者选择一台好电脑一样,大多数患者都感到很茫然,只好对着介绍,选职称高、头发白、慈眉善目和笑容可掬的医生,但这不一定就是最适合他们病情的医生,其结果往往是南辕北辙,适得其反,误导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 百拇医药
    我们知道,运动员优秀不优秀,谁上场,谁下场,主要是由“内行”的教练和裁判说了算,不能完全依靠观众的“呼声”,更不可能把处置权直接交给观众。同理可证,在医疗卫生这样专业性很强的行业,评先创优时更不宜把“球”踢给身为患者的“外行”,因为这看起来是尊重民意的考核“创新”,其实背后有“内行”强人所难的影子,更难脱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之嫌——让患者为自己的“无知”承担责任和“埋单”。

    因为患者并非是医疗行业的“业内人士”,医患之间存在着非常大的信息不对称,患者的生命和健康是不能用来“试选”的,所以,进入医院的医疗流程后,患者遇到的医护人员理应是称职和优秀的。在欧美等医疗制度健全的国家,历来都是以“医院选医生”、“制度选医生”或“行业选医生”为主,“内行”的医疗单位和医护人员行业协会通过年复一年的严格考核和管理,淘汰不称职者,让行使“治病救人”的医生都能成为合格的好医生。实际上,目前,国内一些医院,“病人选医生”的做法早已名存实亡,更多患者是“熟人选医生”或“关系选医生”,这也是“看病难”、“看病贵”的成因之一。对此,医患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一些医疗纠纷和腐败现象也由此而起。

    不客气地说,让不懂专业的患者主导医疗行业的“评优”或“选优”,反映出医疗行业某些单位在管理和准入制度上的漏洞,即对本行业不优秀者甚至滥竽充数者不敢或不愿“清理门户”,加上“比赛规则”即专业精神、专业水准的测评制度不尽完善,所以感到底气不足,而为了打鬼,只好借助钟馗——患者的“民意”。可医疗专业的“评优”标准是科学、严肃和准确的。因此,医疗机构正确的做法应当是让“上场者”个个优秀,提供价廉物美的高水准专业服务,让患者“不动脑筋”地就能进入优质服务的流程,享受到“无知”的放心,不用为能否选到“优”而提心吊胆,他们所面对的“治病救人”者应是提供优质服务的群体,而不是个别“德艺双馨”者,这才能体现医疗机构“以人为本”的立业理念。, 百拇医药(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