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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欠医疗费”现象应予重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13
     作为拯救生命和保护健康的医院,对危重患者进行救治是其职责所在。但是在社会诚信度建立不够充分的今日,逃避和拖欠救治费用已成为某些人的常态,因而给医院造成极大困扰。据《羊城晚报》报道,目前,实施“先救人后结算”的广东省人民医院被欠费160万元、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被欠费150万元,中山第一医院的医疗欠费也超过100万元。所欠医疗费动辄百万元之巨,证明当今医患之间诚信状况实在堪忧。有鉴于此,逃(欠)医疗费这一不良现象也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

    毋庸讳言。现在相当数量的医院由于存在乱收费之类的丑恶行为而倍受指责。然而并非所有医院都在乱收费。尤其是不能因为部分医院乱收费,就使逃避拖欠医疗费用变得理所当然。而今的实际状况是很多人只把目光对准乱收费、缺乏责任心等医院方面的弊端,但对同为弊端之一的逃(欠)医疗费重视程度却不够。这种不重视客观上助长和加剧了逃(欠)医疗费的不诚信行为,并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恶性循环。

    医院既不是福利机构也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它都不该为被逃(欠)的费用“买单”。经济效益好的大医院即便能够勉强承受,可在道理上仍旧难以让其信服;而生存状况艰难的中小医院,对于被逃(欠)费用往往就不胜负荷,加重了运营负担甚至因此陷入困境。如果对于巨额的医疗费拖欠置之不理,只能由医院自己来承担,这是不公正的。

    人要救,由此而发生的救治费用被救方也要交。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无可争议。现今一些道德感淡化的私欲膨胀者,挖空心思地逃赖医疗费。面对此种不良现象的日渐蔓延我们不能再熟视无睹,必须对之进行制约和整治。如果继续置若惘闻,就是在支持和鼓励这种无诚失信的缺德行为。鉴于此,有关部门要以行之有效的措施来解决逃(欠)医疗费问题。实在收不回的部分也应设立补偿渠道。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先救人”也很难完全做到。

    (姜文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