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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量减少 检查更方便——漳浦县规范涉药单位台账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2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22
     本报福建讯 近日,漳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原有“药品采购验收台账”记录的基础上,增减相关记录项目和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台账记录管理。

    新台账增加了票据记录项目和货值金额记录项目。采购单位每向一家企业购进一批药品,对应的供货票据号码和累计货值金额必须记入台账,从而实现了供货单位、供货票据、药品验收“三位一体”,使涉药单位对购进的药品有据可查、有源可溯,也便于监管部门掌握涉药单位的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了解供货企业在全县配送药品的总体情况。新台账删减了药品特征记录项目。采购单位购进药品,只需记录购进日期、供货单位、票据号码、供货品种数目累计货值以及验收结果等6项内容,无需填写具体药品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有效期等,从而大大减少了涉药单位记录药品台账的工作量。购进单位只要将每批药品的票据和台账记录按月装订,并在每种药品包装上记录购进时间,所有药品的详细信息就能通过购进时间从对应的票据上迅速查询到。

    (王志伟 詹富强), 百拇医药(王志伟;詹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