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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带、胎、产、杂病的论治原则(续)
http://www.100md.com 《妇科常见病》
     (二)带下病的治疗原则

    1.带下病的病因以湿为主,故治疗始终以除湿为要,湿热者宜清利,寒湿者宜燥湿。

    2.脾肾两虚为带下病之内因,故治疗宜调补脾肾,治脾宜升宜燥,治肾宜补宜涩。

    3.久带不止者,可在辨证基础上加用止带药物(详见后带证止带药节)4.带下病应根据病症不同,配合外治法治疗。如外阴炎、阴道炎宜配合外阴熏洗、阴道冲洗、阴道纳药;子宫颈炎宜配合阴道冲洗、局部上药、或电熨、冷冻、激光等外治法;盆腔炎宜配合肛门导入、中药外敷、理疗等外治法。

    (三)妊娠病的治疗原则

    1.妊娠期中,无论患何病,治疗当顾胎,治病与安胎并举,使病去而胎孕可安。

    2.胎元未殒,属可安之胎,治以安胎为主。安胎之法,以补肾培脾为主,补肾为固胎之本,培脾乃益血之源。本固血充,则胎可安。

    3.若胎元不正,胎堕难留,或胎死腹中者,则安之无益,宜从速下胎以益母。

    4.妊娠期间用药宜注意妊娠禁忌,但在病情需要的情况下,亦可适当选用,所谓"有故无殒,亦无殒也"。但须严格选择用药及用药剂量,"衰其大半而止",以免伤胎。

    (四)产后病的治疗原则

    1.治疗产后病,应根据其亡血伤津,瘀血内阻,多虚多瘀的特点用药。

    2.本着"勿拘于产后,亦勿忘于产后"的原则,临证时须细心体察,针对病情,虚则宜补,实则宜攻,寒者宜温,热者宜清,勿犯虚虚实实之戒。

    3.治疗产后病,无论虚实,总宜调和气血。遣方用药宜兼顾气血,行气无过耗散,消导必兼扶脾,寒证不宜过用温燥,热证不宜过用寒凉,使补而不滞,泻而不伤。

    (五)妇科杂病的治疗原则

    根据不同病种,照顾妇女生理特点,谨守病机,审因论治,应因人因证,灵活掌握。,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