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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建议:设立专门医事法庭改善医患关系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3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3.23
     本报讯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大学眼科研究所所长姚克建议设立专门的医事法庭,独立办案,借以改善医患关系。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许爱娥说,据对浙江省的保守估计,每年全省的医疗纠纷约5000起,每年赔付的金额约5000万元,全省每年有80至100起严重的医疗纠纷。类似的情况近几年在全国各地的医院都曾经发生,但是医疗纠纷的处理十分棘手,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如一些患者表示,我们把一个病不致死的大活人送到救死扶伤的医院,结果出现意外,家属悲痛的心情医院理解吗?大多数医院想的最多的是如何推脱责任;对于院方来说,医生不是“神”,不可能对每个病人都做到诊断与治疗正确无误。

    对此,姚克建议,现阶段首先需要拓宽医疗损害纠纷处理渠道,如设立专门医事法庭,实行有医学专家参加的陪审团制度;像调解交通事故那样设立“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办公室”,专门受理医疗纠纷投诉,秉公查处,独立办案。此外,还可以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参照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将其作为法定保险,强制执业医师购买。由卫生主管部门负责,要求医疗机构按医务人员人数进行统保;保险费应大部分由医院负担(保费可以从业务收入中提取,按规定计入医院成本),小部分由医务人员自负(将保险赔偿责任与医务人员个人利益紧密挂钩);同时,有关部门应对保险公司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其具备承担医疗损害定损、定责和理赔工作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岳德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