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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兼治打击违法药品广告
http://www.100md.com 2007年3月29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3.29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加大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以该办法的发布实施为契机,立足自身职能,坚持标本兼治,在违法药品广告治理中有所作为。

    近年来,违法药品广告的发布形式不断翻新。为了更好地监测违法药品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进一步更新监测技术与手段,健全高效的药品广告监测机制。笔者认为,可通过在普通电脑内加装视频、音频采集卡的方式,建立视频、声频广告监管终端,有条件的还可建立广告智能监测系统,实现24小时自动识别录制。在此基础上,建立信息共享和违法广告集中分析处理机制。药品稽查人员应将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品种作为重点稽查对象。

    要保持药品广告市场的长治久安,必须寻求治本之策。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除了主动加强与媒体沟通外,还应取得地方政府的支持,以及社会各界对违法药品广告治理的有力配合,实现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综合治理。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完善本部门行政规章及相关制度,也不失为一种良策。如通过修订GSP,加强对违法广告药品的管理,明确写入对虚假违法广告药品可采取封存、下架等硬性措施。也可进一步完善制度,明确对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企业在企业安全信用管理等方面的惩戒措施。通过部门协作,加强对广告药品、广告药品经营者、广告发布企业和广告业主的多环节监管,有效打击违法药品广告。

    (宋兆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