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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组织媒体互审互查广告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23日 61(总第3369期)
     本报讯 最近,安徽省巢湖市工商局组织该市六家媒体就今年一季度刊播的广告进行了互查互审,共查出19条广告存在违规现象。

    据了解,此次巢湖市工商局组织媒体广告负责人互查内容为2007年3月1日当天当地媒体发布的全部广告。检查中发现,大多数广告能遵守国家相关广告法律法规,没有违法违规内容,但有19条广告违反了《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中涉及医疗广告3条、药品广告7条。

    这些违法违规广告的主要问题包括以下若干方面:广告中使用高级、最佳等用语;药品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疗效的内容;药品广告中含有“无效退款”等内容;含有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形象对药品疗效进行证明的内容;医疗机构以内部科室的名义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广告中含有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信息等内容;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内容;药品广告的审查批准文号没有在其广告中同时发布;广告含有虚假内容,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巢湖市工商局对这19条违规广告进行了通报,并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对于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不予改正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王德培赵余), http://www.100md.com(王德培;赵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