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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点评,药师需“升级”
http://www.100md.com 2007年4月27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4.27
处方点评,药师需“升级”

     “五一”将至,药师们对《处方管理办法》的实施准备好了吗?(资料图片)

    自3月12日颁布开始,卫生部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备受关注。“通用名开处方、处方点评制度、设立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和药品处方集”等新政策正式亮相,这项旨在“促进医院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对缓解群众看病贵起到切实作用”的新制度,将于5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

    据了解,新《办法》对医院的处方管理提出了更多的要求,其中“建立处方点评制度”首次统一提出,成为最大的亮点。业内人士认为,医院药师将通过处方点评等制度“升级”自身,而处方点评制度的建立又将对合理用药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药师上岗提高门槛

    卫生部2004年曾颁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今年颁布的《办法》作出了相关修改,其中一项是提高了药剂师的准入门槛——第四十九条规定,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工作。此前的试行办法中提到,药士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作。而新《办法》则明确提出: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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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办法》对药师的技术要求更高,专业化要求也更高,从这个角度来说,药师能够发挥自己的专业特点。《办法》中针对药师的部分主要涉及制定药品处方集、处方审核以及处方点评,医院的药师要做好充实专业知识的准备。”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药学部主任吴晓玲说。

    “处方点评”是亮点

    新《办法》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实施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并出台了处方评价表。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是推动临床药学工作的重要措施。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在此前的新闻发布会上解释说,这份处方评价表是卫生部在由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一些处方指标和量表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医疗状况修改形成的。处方评价表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处方管理、费用控制等情况实施综合评价。

    按照设想,这份量表不但能对一个城市、一个医院这样的大系统进行处方评价,也能对医生个体进行处方评价。也就是说,同样的表格,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用来考量医疗机构的药事管理情况,医疗机构可以用来对本机构药事管理整体情况实施评价,也可以对某个科室或某名医师的处方情况实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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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方点评的“雏形”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医院在很早之前就已经开展了处方点评的初步工作。

    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早在1997年就建立了药师“处方点评”制:临床药师分为内科和外科2组,每天都要到临床科室检查前一天住院病人尤其是危重病人的病历。另外,药学部每个月还要对每个医生抽查2份出院病历和20张门诊处方。一旦发现问题,药师会及时和医生沟通,若双方意见无法统一,则由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讨论确定是否为不合理处方。药学部每季度对临床科室用药质量进行一次评分,这一评分占到临床科室整体考核的20%,并直接与医生奖金挂钩。“医院对药师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药师考评与其工作质量挂钩,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药师的工作包括处方点评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约束。”吴晓玲说。

    上海复旦大学中山医院药学部一位资深药师告诉记者,多年以来,该院药师都会定期下临床科室检查医生的用药医嘱,也对门诊处方进行审核和点评。对于不合理处方,他们的点评方法有3种:一是医院处方点评机构组织专人,适时监控医生开的医嘱、处方,掌握医生用药动态,对处方调剂、临床查房和病历用药质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进行定期点评。二是每季度根据本院的住院病人量,确定随机抽查开方日一天的住院处方和病历数,对各病区中单处方最大金额或者患者提出疑问的医生用药处方,进行一次公示。三是对医院每季度住院药品使用总金额排名前20位的西药(重点是抗菌药物),以及单品种使用金额波动幅度大于30%的药品进行排序统计,重点实施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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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药剂科主任翟所迪则告诉记者,他们医院的药事委员会正在准备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处方点评和监测其实我们也一直在做,但是先前的这种点评和监测,最后结果只给医务科以及主管医疗质量的副院长看,或者与上级或同行交流的时候提供数据支持,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包括审核、点评、反馈和处罚的机制。”

    处方点评,药师到底该怎么“点”

    在采访中,许多医院的药剂科主任均向记者表示,实施处方点评困难不小,最大的限制在于,国内临床药学基础比较薄弱,而处方点评是要在此基础上方能形成的。

    一位广州市三甲医院的药剂科主任指出,目前全国真正有临床药师发挥职能的医院很少,此次全国统一要求实施处方点评,并要求定期填写处方评价表,但在相关条件不具备或者地区差异太大的情况下,填表很有可能流于形式,达不到点评的初衷。

    广东省中医院药学部副主任黄志海认为,处方点评是一个对医院、医生、药师和患者都有利的制度,应该实施。但是,实施的效果取决于各地的主管部门以及医院管理层的重视程度。“医生、临床药师和护士应该从为病人服务和最优化治疗的角度出发,互相协作,各自在相关熟悉领域上进行互补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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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晓玲强调,一套完整的处方点评制度应该在临床药学的基础上,实施包括评价制、反馈制、公示制和考评制等制度,才能对医生开药形成干预,让医生心服口服。据吴晓玲介绍,10年来,南海区中医院就是凭着这套完整的“处方点评”制度,让医生和药师共同担起了合理用药的责任。“关键是药师要秉着推动合理用药的心态,深入临床实践,多掌握用药情况,与医生多沟通,才能点评到位、切合临床实际。”吴晓玲主张,全国推广处方点评要循序渐进,而不是硬性推广,否则不利于医生和药师的和谐。

    复旦大学中山医院那位资深药师则认为,以前药师在进行处方点评时一般很少与处方医生沟通,这次新的管理办法规定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对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这样的规定从政策法规上树立了药师的威信,但是,“与医生沟通时不能简单地质问医生,而是应该先请教后提问,医生用药总有自己的理由和方法,在特殊情况下打破常规用药是可以理解的,所以首先要给医生一个解释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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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家医院都向记者表示,目前正严格按照《办法》的要求制定医院的具体执行措施。“卫生部从法规上提高了对临床药学的重视程度,加上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的不断深入,相信处方点评制能够在促进合理用药等方面起到作用。但是,很多实际操作问题只有在实施以后才能发现,然后不断完善,目前我们只能按照规定要求来执行,具体问题还需要在将来的工作中逐步解决。”一位资深药师道出了《办法》实施以后的积极意义和可能出现的局面。

    《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处方标准

    处方内容

    1.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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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后记: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处方颜色

    1.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

    2.急诊处方印刷用纸为淡黄色,右上角标注“急诊”。

    3.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绿色,右上角标注 “儿科”。

    4.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5.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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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

    ◆儿科处方印刷用纸,不管急诊、门诊或病区全用淡绿色。

    ◆病区患者需使用“麻、精一”药品时,必须由医师开具处方,不得采用医嘱单领药。

    处方评价表填表说明

    对本地区医疗机构实施群体评价时,可以在各医疗机构某一时段所有处方中随机抽取30例(张)处方进行分析评价;对某个医疗机构或者科室、医师的处方实施评价、比较时,应当随机抽取100例(张)处方进行分析评价。各医疗机构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机构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在处方评价表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调整。

    特别提醒:

    《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超常预警主要针对不合理过度用药的超常规处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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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正当理由大处方;

    ◆无正当理由用高价药;

    ◆无适应证用药;

    ◆根据患者点药名开方(无治疗需要);

    ◆其他人情处方;

    ◆特别是与个人或科室经济相联系的处方用药,100%属超常预警范畴。

    (摘自“《处方管理办法》的特点与主要内容释义” 吴永佩)

    药师留言区

    《处方管理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

    我们有两个疑问

, http://www.100md.com     我们医院的药师通过学习、讨论,觉得有两个问题值得思考。

    1. 电子处方如何落实医师签字?

    《处方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

    据市场调研,大多数医院都已实现内部计算机网络化,无论病历还是门诊处方都已经实现“无纸化”办公,而且处方是最终在药房打印出来交给患者,医师的签字是在电脑中完成的。如果要实现上述要求,医院岂不是要增加新的经济投入(每台诊桌增设一台打印机)、调整网络现有的运行程序?

    2. 如何制定处方集?

    《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功能、任务,制定药品处方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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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医院处方集是一项“浩大工程”,每一家医院的用药都是以国家药品目录所收载的品种为基本参考,有关职能部门能否出台一部电子版的处方集,供各级医院下载参照?这样医院就能结合本医院用药的特点制定自己的处方集,既方便医院的工作,又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的药物政策。

    ——天津市红桥医院药剂科

    副主任药师 刘朋

    药师:合理用药的“安全卫士”

    周日,我因一小事去找一位值班的医生朋友,在我们的交流过程中,一名患儿家长手拿一瓶阿齐霉素注射液来找我这位医生朋友,说药房的药师认为处方中药量偏大,请处方医师好好对照一下患儿的体重换算准确。朋友仔细算好后,就在瓶上写好正确的剂量,并签上名字表示负责。一会儿,患儿家长又手拿处方上来,说药师要医师在处方上更改后签字才算完整规范。我说用药剂量不过0.25g和0.2g之分,相差较小,想不到你们医院的药师这么较真。朋友说,有了药师的有效监督,能防止我们出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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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上述事例中可以看出,药师是合理用药的“安全卫士”。说实话,虽然医生对疾病诊断很在行,用药也对症,但对药品相互之间的配伍、禁忌等就不一定有药师了解得多,所以药师一定要把好处方审核关,不将用药差错从我们眼皮下放过。

    《处方管理办法》即将实施,我们药师要尽早进入角色,发挥“防火墙”作用,使患者用上安全、经济、有效的药品,做一名患者称道的合格“卫士”。这就要求我们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等规范,当好合格的“守门员”;还要与时俱进,不断补充药物新知识、新技能,并及时与医生沟通,服务于临床。

    ——江苏省东台市皮肤病防治所 杨玉明

    药师“升级”了

    我认为,《处方管理办法》的重点就是同时规定了医师与药师的责任,足见医师与药师关系之密切。与过去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相比,新的《办法》对药师的要求升级了。主要有以下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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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法》第三十六条特别强调了药师在医院诊疗活动中的重要性,强调了药师在审方发药过程中的作用,即“药师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这样,通过药师对处方的审核,为患者能够合理、安全地使用药物建立了安全的屏障,最终达到保障医疗安全的目的。

    2.《办法》第二条确定了病区“用药医嘱单”为处方:“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这个规定,把药师“赶”下了临床,为药师下临床奠定了合法的基础。“用药医嘱单”是患者住院期间用药的原始记录,可以反映患者整体的用药情况,药师通过对“用药医嘱单”的审核可以搜集、整理、分析本院医师的合理用药情况,为保障医院诊疗活动的安全提供资料,提高医院合理用药的水平。另外,通过各医院间“用药医嘱单”的互查也可以反映各医院的合理用药水平,便于共同提高医疗质量。

    ——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 王亮, http://www.100md.com(钟可芬 刘景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