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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出台中医“完整病历”书写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728期
     中医病案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开始见于春秋战国时期,《史记·扁鹊仓公列传》记载了名医淳于意的诊籍25则。唐宋以后,医案盛行,宋代许叔微所撰的《伤寒九十论》可谓中医医案的第一本专著。清代喻嘉言的《寓意草》载有“议病式”,所列项目较全,可谓中医病案书写的雏形。新中国成立后,多种格式的病案出现,为了医院的病案管理和医疗质量评估,必须制定统一的病案书写标准和规范。1982年“首届全国中医病案建设研讨会”拟定了《中医病案书写格式和要求》,经过对20余种格式的筛选,于1983年在全国试行,中医病案书写得到初步统一。1988年完成了《中医病案书写规范》的征求意见稿,1991年正式制定,1999年进行修订,于2000年颁布试行。2004年再次修订成《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

    病案是医疗部门记载病人生活习性、病情、诊断、治疗及预后等医疗实践的案卷,是现代医学的法定性文件,也即病人的诊疗档案,又称诊籍、脉案、医案、病历等。1953年卫生部召开医政会议,正式定名为病案。2004年改称为“病历”,与西医的名称统一。显而易见,政府相关部门对病历的书写是非常重视的。可是综观2004年出台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管理规定》,却没有制订中医“完整病历”(2000年称为“住院病历”)的书写格式与要求。而“完整病历”俗称“大病历”是由实习医师与未获得执业资格的年轻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我国著名的临床医学家、教育家张孝骞教授曾说:“通常在书写大病历的这个阶段是至关重要的,要通过它形成一种终身不改的习惯,即在诊务繁忙中也能如条件反射般运用,在诊治患者的过程中不遗漏任何要点。这种训练是短暂的,稍纵即逝,一旦丧失良机,就无法再补,切不可等闲视之。”已经充分道明了书写“完整病历”是训练年轻医师系统收集病史、系统体格检查和培养临床分析能力的最好方法。

    科学技术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16个部门发布实施的《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提出中医药发展的基本原则:坚持“继承与创新并重,中医中药协调发展,现代化与国际化相互促进,多学科结合”。中医要与现代医学和国际接轨,病历的规范书写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因此,建议卫生和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出台中医的“完整病历”书写规范。, 百拇医药(刘百祥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