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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药店营业员挂证上岗叫好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17日 71(总第3379期)
     看了《中国医药报》4月9日A5版刊登的《福州5000药店营业员挂证上岗》一文,笔者认为,此举有三大好处,应大力倡导。

    一是可以让公众放心购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从事质量管理、检验、验收、保管、养护、营业员等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营业员持证上岗,说明他们经过专业培训,懂得了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熟悉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具备了相关资格,公众可以放心地从他们手中购药。

    二是便于购药者辨别真假营业员。目前,有些零售药店进入销售旺季忙不过来,就临时招聘一些社会人员,或找亲友帮忙。这部分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不懂药品使用知识,给消费者用药安全带来隐患。而实行营业员挂证上岗,购药者很容易判别真假营业员,避免用药隐患。

    三是有利于监管。现在各地零售药店数量不断增加,实行营业员挂证上岗,药监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就能及时准确地判断营业员的真实身份,有利于开展检查和培训工作。

    (陈永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