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医学评论 > 信息
编号:11450955
字期清爽药期共晓——对处方书写的深层思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732期
     赵小姐得了感冒到附近的诊所看病,医生很快开好了处方让她去配药,她对处方单上龙飞凤舞的字迹难以辨认,认为医生这样做,有侵犯自己知情权的嫌疑,这是媒体报道的一个实例。

    不要以为赵小姐在小题大做,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体现尊重病人,体现人文关怀,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是让病人知情。不仅了解自己的病情,还应知晓治疗的方法和手段,了解药物的名称、价格、费用,掌握病人应该了解的信息,以此来配合医生的治疗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写满文字的各种单子,是连接医患之间、使病人知情达意的桥梁和纽带。如果文字写得马虎潦草,无法辨认,主观上或许是重视不够,但客观上确是有侵犯知情权之嫌。因此,2007年5月l日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中规定,今后凡字迹潦草、难以辨认的医师处方,将遭到禁止。这样的规定是十分必要的。

    其实,作为一名医生来说,处方书写认真、字迹端正,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优良医德医风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医的许多名家发出呼吁要求医家重视此事。清乾隆年间的医家顾文恒在《书方宜人共识说》一文中说:“凡书方案,字期清爽、药期共晓。”他对两种现象提出批评:一是医人用草书处方,认为医案中的字别人不识,“所系尚无轻重”;而处方中的药名因草书使人不识则要误事,“孟浪者约略撮之而贻误,小心者往返询问而羁延。”另一种现象则是“图立异矜奇,致人眼生不解”,也就是标新立异、生造杜撰,弄得人家看不懂,那么,“危急之际,保无误事?”先贤的话是有道理的,有的时候医院、药店配错药,人命关天,兴师动众,借助媒体发布信息千方百计要追回,究其原因也有文字书写不规范、难以辨识造成的。有一些医疗纠纷也是因文字书写不清楚或有误而造成的。因此要做到“危急之时、确保无事”,要洗刷侵犯患者知情权嫌疑一说,应该自觉做到“字期清爽、药期共晓”。

    处方书写的字迹端正与否,深说下去是以病人为中心还是以医务人员为中心的问题,是一个服务理念和服务宗旨是否落到实处的问题。近年以来,医疗主管部门一直在倡导以病人为中心,强调医务人员的责任心和对患者的人性化服务,但近期的一个调查结果显示:只有54.11%医务人员以患者为中心,有9.64%的医务人员认为医患关系是买卖服务关系,还有23%的医务人员有消极情绪,这样的认知度和精神状态,能为患者服务好吗?更遑论处方的字写得如何了。

    改进写字是较为容易的,有的医院己经实现网络化管理,医生敲击电脑键盘就可以了,不用手写处方,但由上述调查数据生发出来的问题,是值得深思之并应着力加以解决的。, http://www.100md.com(张建中 上海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