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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抬高开药店门槛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1日 73(总第3381期)
     从5月1日起,江苏省常州市将施行《常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开办验收实施细则(试行)》,开办零售药店的门槛将抬高。

    常州市区目前有零售药店352家,基本上能够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合法经营,但还有少数药店经营不规范。因此,常州抬高了开办零售药店的门槛。该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担任药品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必须取得药师资格后从事药品经营工作3年以上(含3年),而过去没有年限限制。第八条规定,在常州市市区、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政府所在城镇行政区域和各乡镇中心地区开设药品零售企业,至少应配备两名药师(中药师)以上的技术人员(原来只要求1名)……经营中药饮片配方业务的,至少应配备1名执业中药师或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原来只要药师即可,没特别要求中药师)。

    对新开办药店的营业场所面积,原来一律要求40平方米以上,这次对城区要求提高,乡村放宽。常州市市区开设的药品零售企业,店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武进区、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政府所在城镇行政区域开设药品零售企业,店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各乡镇中心地区开设药品零售企业,店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偏远地区和行政村开设药店,店堂使用面积不得小于30平方米。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市区(含县城)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乡镇或行政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东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