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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入驻医院就能杜绝“医闹”?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1日 73(总第3381期)
     据报道,4月10日,武夷山市医疗卫生系统所属的市立医院、中医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14家医院,聘请了武夷山市公安局14位民警担任综治副院长,防止“职业医闹”及处理解决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

    应当说,警察入驻的确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震慑“医闹”,给医院和医务人员一个感觉上的“平安”。但笔者认为,如果不从“医闹”产生的根本原因入手,就算入驻再多的警力,也无法真正杜绝“医闹”。

    其实,“医闹”产生的最根本原因是医院与患者及其家属之间缺乏一个相对公平的对话平台。按照现有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解决医疗纠纷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协商解决,即医患之间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第二,行政调节,即将纠纷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第三,司法诉讼。

    但事实上,在几乎所有的医疗纠纷中,患者与医院相比,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医院很容易通过销毁或篡改证据来推卸责任,对双方的“公正”私了造成了很大事实壁垒和人为障碍。而所谓的行政调节,由于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患者难免会对其公平性有所怀疑。再说司法诉讼,由于存在收集证据难、司法鉴定的公正性、时间上的拖延等诸多问题,再加上法律知识的不足,患者往往望诉讼而却步。

    可见,如果对“医闹”的治理仅仅停留在“警务干涉”上,无疑会增加医疗机构一方的砝码,使医院与患者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更加悬殊。并且,如果各地医院都因此而效仿,那么,医患之间本就有的矛盾势必会更加激化。“闹者”也将有可能寻求其他更为隐蔽而极端的途径跟医院“对话”。

    如果按照医院有“医闹”就驻警的逻辑思维,那么,公交车上有小偷,是否每辆公交车上也应该配备一名警察?

    因此,笔者认为,要根治“医闹”,就必须从“医闹”产生的根本矛盾入手。当务之急,我们除了用法律、法规来治理“无理取闹”的“医闹”外,更应让医护人员从中自我反省,时刻增强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即使治疗过程中出现意想不到的结果,医院也应勇于承担自己的责任,并真诚、坦率地与患者家属进行交流与沟通,以期合理、公平地解决问题。

    (张红蕊),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