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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驻店药师自愿“挂名”?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1日 73(总第3381期)
     由于很少甚至不到挂职的药店上班,“挂名药师”往往难以对消费者进行用药指导,从而给用药安全埋下了众多隐患。正因此,处罚“挂名药师”就成了大快人心事。可是,仅仅处罚“挂名药师”就足以消除“挂名”现象吗?这个问题似乎颇值得探讨。

    ——编者

    为遏制驻店药师只“挂名”、不上岗现象,提高药师的在岗率,某地日前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药师“挂名”的,将责令药店限期更换药师,其他药店也不得聘用被辞退的“挂名”药师。

    这一规定无疑有助于提高驻店药师的在岗率,只是仅处罚“挂名药师”,而不追究造成药师“挂名”的原因,怕是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药师“挂名”现象。实际上,没有几个药师愿意只“挂名”、不上岗,除了个别药师受身体条件等限制,不能正常履职外,不少药师的“挂名”实出无奈。

    驻店药师责任重大,不但要审方、接受顾客的用药咨询,而且还要指导其他店员开展业务工作。但是,有的药店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在聘用药师时“有言在先”,只用证不用人,也就是借药师证作为开办药店的“硬件”,待开办手续办好后,药师不用来药店上班,药店每月付给药师一定数额的“租证钱”,药师即使想到药店也不被允许。

    有的药店嫌驻店药师在场“碍事”而不允许药师上班。比如,笔者相识的某药师有次工作时,一顾客因肋骨疼痛来购药,经过详细询问后,这位药师建议该顾客购买红药贴膏。不想,此举正好被经理看到,经理责问药师,为何不向顾客推荐万通筋骨贴(红药贴膏比万通筋骨贴便宜得多,利润也小得多),并说药师既然受聘于药店,就不能只想着顾客如何对症治疗,而要想着如何让药店多赚钱。后来因为这位药师“屡教不改”,被经理勒令“下岗”。可见,许多驻店药师之所以不受经理的欢迎,就是因为不能“正确”处理科学荐药与销售额最大化的关系,不能帮助经理从顾客身上榨取更多的利润。这样,有的药师只好选择彻底离开所在的药店,或者忍痛只“挂名”不上岗。

    由此可以看出,药师是否“挂名”,决定权常常掌握在药店经理手中,许多药师并不想空“挂名”,可除了应付检查外,平时很难到药店正常工作。所以,要解决药店驻店药师“挂名”现象,让药师真正成为顾客科学用药的指导者和药品质量的把关者,还需从药店经营者身上打开缺口,让驻店药师真正能够有地位、有作用、有尊严。

    (罗燕),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