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检查何时休?
近日,记者因肩部疼痛到北京的一家三甲医院就诊,挂了该院骨科专家号。在候诊区等待约半个小时后,记者被一位实习生叫进诊室,坐在了专家的面前。当记者刚说出“肩部疼痛”几个字,专家就对实习生说,“给她开单子,拍个片”,由不得记者问话,另一位病人已被叫进了诊室。记者只好去交费拍片。拍片后,报告单显示骨组织无异常。记者拿着片子又回到诊室,让记者没想到的是,专家根本没太仔细看片子,只是问“以前肩部有没有过外伤”,然后用手在记者肩部不同部位按了按,就做出了诊断:“肱二头肌肌腱炎”,并开出了外敷药。记者想,专家的水平不可谓不高,一问一按诊断就做出来了,但如果在拍片前专家先进行问诊、体格检查,是不是就可以不拍片了呢?一百多块钱的拍片费是不是可以省下来了呢?
■过度检查成“顽症”
到医院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让做各种检查,已成为许多医院的惯例,也成为老百姓较为反感的行为,有时甚至会引发医患之间的摩擦。据报道,上海市民沈先生在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进行了一整套血液、X光片、心电图等检查。沈先生住院10天后出院,但出院3天后又因感觉不适重新入院。第二次入院后医生告知,沈先生必须重新进行血液、X光片、心电图等一系列检查。沈先生的儿子不解:“前一次检查相隔不过两周时间,为何又要重新来过?”医生回答:“卫生局对我们有规定,所有入院病人的检查资料必须完整。”沈先生的儿子表示:“前一次检查同样是在这家医院,为何不能从资料库里把检查信息查找出来呢?”在多次交涉之后,医生如此回答沈先生:“挑一些比较便宜的再查一遍吧,有些贵的就算了。”
, 百拇医药
宁波市卫生局曾对卫生系统行风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老百姓最不满意的的问题是过度检查和用药。今年“3·15”之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对医疗服务的体察结果,有十大“顽症”让消费者意见较大,其中和检查有关的就有两条:“过度检查情况不少。部分医院和医生存在过度检查、治疗,过度依赖医疗检测设备的现象”。“检验结果医院互认不理想。相当多的医院以种种理由对于来自其他医院的医疗检验结果不认可。消费者在A医院的化验单得不到B医院的认可,必须重新化验。”
记者的此次就医,拍片费花了138元,药费是58元,检查费大大超过了药费。在当前,看病贵是政府和普通百姓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而过度检查正是看病贵的一个重要根源,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了。
另据记者了解,过度检查还不只是增加医疗费用,对患者的身体也是不利的。比如X线、同位素扫描检查等,均会对人产生放射性损伤;各种造影剂以及介入诊断使用的导管、插管、纤维内窥镜等都可对人体造成伤害;就连普遍认为非常安全的B超检查,目前医学界也已经有人提出它可能给人体带来负面影响;抽血、内窥镜及插管等增加了病人交叉感染的机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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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症”病根儿在哪儿
为什么会出现过度检查?武警总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陶海分析有下几个原因:
原因之一,医院创收。对于公有制医院,据有关统计,目前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不到医院正常运转所需费用的10%,而90%以上要靠医院自己创收。医院一般按科室收入完成情况来分配工资和奖金,这迫使医生想方设法增加诊疗的项目、次数,以期获得较好的收益。另一方面,医院为增加竞争力,不断更新设备,往往用高消费设备替代便宜的常规设备,医院为早日收回成本,鼓励、迫使医生多做检查。还有,现在医院不少设备是自动化的,出于成本的考虑,不可能对一个项目或一个人进行手工操作,不少医院会进行检查“配餐”。而配餐中可能的确有一些检查对于部分病人来说是不需要的。
原因之二,有的医生存在“以防万一”的心态,留个检查单出了意外情况好有个证据。现在我国的医疗纠纷处理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说当发生医疗事故,患者状告医生的时候,不必由患者出示医生有过失的证据,而要求医生提供自己无罪的证明。医生为了自保,无论是什么检查和治疗,都可能会倾向于自己保险第一,而不是病人利益第一。于是,医生为了减少漏诊和误诊,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便会要求患者做所谓的全面检查。
, http://www.100md.com
原因之三,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先做系统的物理检查(医生通过望、触、叩、听进行检查),然后再根据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各种辅助检查。但是,现在有些医生或是物理检查水平不够,或是懒于做物理检查,只依靠仪器检查果。
原因之四,目前各医院之间没有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检查结果不能被互认本身也会造成过度医疗。比如一个CT,如果是在某医院已经做过,理论上这个片子是可以在其他医院进行参考的。但事实上由于制度的原因,目前做不到这一点。而且医生会认为,不在我这里拍的片子,将来出了问题谁应该对此负责?
原因之五,患者或者家属盲目要求。特别是那些在当前医疗改革中依然享受着公费医疗或者参加了医疗保险的患者,由于看病不花自己的钱或者很少花自己的钱,所以在看病的过程中就容易滋生过度医疗消费的愿望与需求。
■治“顽症”有无“良药”
在采访中,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都认为过度检查是一个紧迫的需要综合治理的问题。那么,出路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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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从医多年的老专家告诉记者,一是政府要建立一套制度,使医生报酬与医院经济收入脱钩,医院规模和医疗收费适当封顶,使医院真正回到公益性的发展轨道上来。二是建立诚信健康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虽然卫生部的态度非常坚决:医护人员不能把保护医疗作为过度医疗的一个借口。可是如果没有解除医院和医生的举证责任的后顾之忧,消除过度检查就是一句空话。三是建立标准的检查规范,并建立对医院医疗行为合理性审查的制度,加大政府和社会对医院医疗行为的合理性进行监管和审查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各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五是,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医学知识教育,让大家懂得必备的医学知识。
可喜的是,一些地区已经开始重视过度检查这个问题了,一些措施相继出台。比如:天津市为了防止过度检查,从2005年起确定13家医院出具的放射学诊断结果在全市所有医院通用,病人持此报告或诊断结果在全市任一医院就医时无需再做相同检查,即“一单通”。据近日的《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将成立北京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探索建立医疗机构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共享机制,避免过度检查,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相信这些措施的出台,会对遏制过度检查起到一定的作用。希望这些措施能起到示范作用,逐步把老百姓从过度检查的泥潭里拉出来。
本报记者杨六香, 百拇医药
■过度检查成“顽症”
到医院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让做各种检查,已成为许多医院的惯例,也成为老百姓较为反感的行为,有时甚至会引发医患之间的摩擦。据报道,上海市民沈先生在某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进行了一整套血液、X光片、心电图等检查。沈先生住院10天后出院,但出院3天后又因感觉不适重新入院。第二次入院后医生告知,沈先生必须重新进行血液、X光片、心电图等一系列检查。沈先生的儿子不解:“前一次检查相隔不过两周时间,为何又要重新来过?”医生回答:“卫生局对我们有规定,所有入院病人的检查资料必须完整。”沈先生的儿子表示:“前一次检查同样是在这家医院,为何不能从资料库里把检查信息查找出来呢?”在多次交涉之后,医生如此回答沈先生:“挑一些比较便宜的再查一遍吧,有些贵的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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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曾对卫生系统行风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老百姓最不满意的的问题是过度检查和用药。今年“3·15”之前,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了对医疗服务的体察结果,有十大“顽症”让消费者意见较大,其中和检查有关的就有两条:“过度检查情况不少。部分医院和医生存在过度检查、治疗,过度依赖医疗检测设备的现象”。“检验结果医院互认不理想。相当多的医院以种种理由对于来自其他医院的医疗检验结果不认可。消费者在A医院的化验单得不到B医院的认可,必须重新化验。”
记者的此次就医,拍片费花了138元,药费是58元,检查费大大超过了药费。在当前,看病贵是政府和普通百姓都非常关心的问题,而过度检查正是看病贵的一个重要根源,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了。
另据记者了解,过度检查还不只是增加医疗费用,对患者的身体也是不利的。比如X线、同位素扫描检查等,均会对人产生放射性损伤;各种造影剂以及介入诊断使用的导管、插管、纤维内窥镜等都可对人体造成伤害;就连普遍认为非常安全的B超检查,目前医学界也已经有人提出它可能给人体带来负面影响;抽血、内窥镜及插管等增加了病人交叉感染的机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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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症”病根儿在哪儿
为什么会出现过度检查?武警总医院眼科副主任医师陶海分析有下几个原因:
原因之一,医院创收。对于公有制医院,据有关统计,目前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不到医院正常运转所需费用的10%,而90%以上要靠医院自己创收。医院一般按科室收入完成情况来分配工资和奖金,这迫使医生想方设法增加诊疗的项目、次数,以期获得较好的收益。另一方面,医院为增加竞争力,不断更新设备,往往用高消费设备替代便宜的常规设备,医院为早日收回成本,鼓励、迫使医生多做检查。还有,现在医院不少设备是自动化的,出于成本的考虑,不可能对一个项目或一个人进行手工操作,不少医院会进行检查“配餐”。而配餐中可能的确有一些检查对于部分病人来说是不需要的。
原因之二,有的医生存在“以防万一”的心态,留个检查单出了意外情况好有个证据。现在我国的医疗纠纷处理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说当发生医疗事故,患者状告医生的时候,不必由患者出示医生有过失的证据,而要求医生提供自己无罪的证明。医生为了自保,无论是什么检查和治疗,都可能会倾向于自己保险第一,而不是病人利益第一。于是,医生为了减少漏诊和误诊,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便会要求患者做所谓的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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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之三,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先做系统的物理检查(医生通过望、触、叩、听进行检查),然后再根据需要,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各种辅助检查。但是,现在有些医生或是物理检查水平不够,或是懒于做物理检查,只依靠仪器检查果。
原因之四,目前各医院之间没有检查结果互认制度。检查结果不能被互认本身也会造成过度医疗。比如一个CT,如果是在某医院已经做过,理论上这个片子是可以在其他医院进行参考的。但事实上由于制度的原因,目前做不到这一点。而且医生会认为,不在我这里拍的片子,将来出了问题谁应该对此负责?
原因之五,患者或者家属盲目要求。特别是那些在当前医疗改革中依然享受着公费医疗或者参加了医疗保险的患者,由于看病不花自己的钱或者很少花自己的钱,所以在看病的过程中就容易滋生过度医疗消费的愿望与需求。
■治“顽症”有无“良药”
在采访中,无论是患者还是医生,都认为过度检查是一个紧迫的需要综合治理的问题。那么,出路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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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从医多年的老专家告诉记者,一是政府要建立一套制度,使医生报酬与医院经济收入脱钩,医院规模和医疗收费适当封顶,使医院真正回到公益性的发展轨道上来。二是建立诚信健康的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虽然卫生部的态度非常坚决:医护人员不能把保护医疗作为过度医疗的一个借口。可是如果没有解除医院和医生的举证责任的后顾之忧,消除过度检查就是一句空话。三是建立标准的检查规范,并建立对医院医疗行为合理性审查的制度,加大政府和社会对医院医疗行为的合理性进行监管和审查力度。四是,建立健全各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五是,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医学知识教育,让大家懂得必备的医学知识。
可喜的是,一些地区已经开始重视过度检查这个问题了,一些措施相继出台。比如:天津市为了防止过度检查,从2005年起确定13家医院出具的放射学诊断结果在全市所有医院通用,病人持此报告或诊断结果在全市任一医院就医时无需再做相同检查,即“一单通”。据近日的《新京报》报道,北京市将成立北京市医学影像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探索建立医疗机构间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结果共享机制,避免过度检查,减少重复检查,减轻患者负担。相信这些措施的出台,会对遏制过度检查起到一定的作用。希望这些措施能起到示范作用,逐步把老百姓从过度检查的泥潭里拉出来。
本报记者杨六香,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