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全国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新华网北京5月23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3日宣布,从6月份至8月份,在全国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这次检查重点为:政府规定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执行情况;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详细<<]
5月9日,银川市一家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在整理货架上的药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月8日宣布,调整260种西药最高零售价格,其中70%品种价格进行下调,降价金额约50亿元。 新华社记者 李紫恒 摄
据发改委网站: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今年6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检查工作的重点为:政府规定降价药品、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和医疗器械价格执行情况;以及药品招标采购收费政策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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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重点检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组织,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为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加大执法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选择部分地区和单位开展直接检查,并对典型案件公开处理。
通知强调,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在近年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检查重点,加大查处力度。要选择部分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重大价格违法问题,要集中检查力量一查到底,查清、查深、查透。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价格违法典型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与纠风、监察部门密切配合,沟通案件情况,建议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 活动,帮助医药单位落实价格政策规定,健全内部管理约束机制。要建立健全医药单位价格诚信档案,注意发现和培养医药行业正面典型,引导医药单位不断规范价格收费行为,逐步建立医药价格监管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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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 剑指看病贵
新华网北京2006年8月21日电(记者刘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日对外宣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药品降价执行情况将成为检查的重中之重。
“此举是为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整顿规范医药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卫生部要求医院公开医疗服务、常用药和耗材价格
为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加强医院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医院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就医需求,卫生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本着维护患者的根本利益、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的原则,把医院院务公开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指导意见》要求,到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特稿:政府干预药价应从严监药品企业暴利入手
价格主管部门10年间将药价降了20多次,降价总金额达500多亿元。通过药价加成,全国医院每年的药品加价获利收入达500多亿元。也就是说,发改委穷10年之功为老百姓降下的药价,仅等同于全国医院一年的药品加价收入。
如果政府供养医生和医疗机构,那么,药价可以下降70%,每年约可以为病人节约近千亿元。,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