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深入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本报讯 为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深入开展,甘肃省民乐县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的方法,深入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彻底改变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混乱、入库验收不严、药品摆放无序、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
首先,宣传动员,典型引路。根据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创建“规范化药房”活动的通知》精神,民乐县局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民乐县“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5家县级医疗机构和13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宣传动员,部署“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经研究,本着就近、从俭、实用的原则,选择12家药房条件好,资金实力强,设施设备新的县级医院、村卫生所,赴外地医疗机构参观学习,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其次,示范带动,分级创建。在参观学习有了感性经验后,民乐县局着力对县人民医院、职教中心校医室等6家试点单位,按照“张掖市县级、社区、个体诊所规范药房验收标准”,从组织与管理、人员与培训、环境与设施、进货与验收、储存养护陈列、使用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并统一制定药械购进验收、陈列养护、销售服务等八项制度、七大记录,统一购进温湿度计、鼠夹,统一制作药品分类标示牌,亲临现场,示范操作,使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在此基础上,邀请县卫生局、县级医疗机构、13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药房负责人进行现场观摩,使他们进一步明确“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同时,各乡(镇)卫生院也组织本乡(镇)村卫生所负责人,以职教中心校医室等5家集体、个体诊所“规范药房”为榜样,进行学习,全面推动“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第三,全面铺开,指导完善。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民乐县局又与各乡(镇)卫生院联系,在各乡(镇)选定一家条件好、设备新、积极性高的村卫生所进行现场指导后,组织召开乡村一级“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现场会,全面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讲解。会后,执法人员检查一处,督促一处,落实一处,对存在的问题耐心讲解,示范引导。对个别认识不到位、坐等观望的卫生所,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截至目前,民乐县局共发放“规范化药房”相关资料860余份,制作药械管理制度245套,药品分类标识牌255套,发放各项记录1815本,温湿度计245个,鼠夹245个。通过规范化药房常见工作,民乐县药房整体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药械管理人员的法规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收效明显。
(孙振芳), 百拇医药
首先,宣传动员,典型引路。根据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开展创建“规范化药房”活动的通知》精神,民乐县局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民乐县“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并召集5家县级医疗机构和13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召开专门会议,宣传动员,部署“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经研究,本着就近、从俭、实用的原则,选择12家药房条件好,资金实力强,设施设备新的县级医院、村卫生所,赴外地医疗机构参观学习,极大地调动了各级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其次,示范带动,分级创建。在参观学习有了感性经验后,民乐县局着力对县人民医院、职教中心校医室等6家试点单位,按照“张掖市县级、社区、个体诊所规范药房验收标准”,从组织与管理、人员与培训、环境与设施、进货与验收、储存养护陈列、使用与服务等方面进行现场帮扶指导。并统一制定药械购进验收、陈列养护、销售服务等八项制度、七大记录,统一购进温湿度计、鼠夹,统一制作药品分类标示牌,亲临现场,示范操作,使药房面貌焕然一新。在此基础上,邀请县卫生局、县级医疗机构、13个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药房负责人进行现场观摩,使他们进一步明确“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同时,各乡(镇)卫生院也组织本乡(镇)村卫生所负责人,以职教中心校医室等5家集体、个体诊所“规范药房”为榜样,进行学习,全面推动“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第三,全面铺开,指导完善。试点工作取得一定经验后,民乐县局又与各乡(镇)卫生院联系,在各乡(镇)选定一家条件好、设备新、积极性高的村卫生所进行现场指导后,组织召开乡村一级“规范药房”创建工作现场会,全面开展“规范药房”创建工作,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现场讲解。会后,执法人员检查一处,督促一处,落实一处,对存在的问题耐心讲解,示范引导。对个别认识不到位、坐等观望的卫生所,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截至目前,民乐县局共发放“规范化药房”相关资料860余份,制作药械管理制度245套,药品分类标识牌255套,发放各项记录1815本,温湿度计245个,鼠夹245个。通过规范化药房常见工作,民乐县药房整体管理水平大幅度提升,药械管理人员的法规意识、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收效明显。
(孙振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