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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52288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及血压100/60等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6日 新语丝
     作者:看不过去

    看到《无良中医又添命案》(XYS20070525)中院方的一些解释,实在让人看不过去,作为对病人家属的支持,写下这些“常识”:

    第一,关于“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1. 基本事实是患者“他们挂了内科的号”,“任志雄在B超单、补添病历上填写的也均是‘内科’字样”。这在规范的“二级甲等医院”应该明确为“西医内科学”,按照国家规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医学门类下有临床医学(指西医)、中医学(指中医)、中西医结合(指中西医结合)、等8个一级学科。“内科学”是临床医学(指西医)下的二级学科,相应的“中医内科学”是中医学(指中医)下的二级学科,至于“中西医结合临床”是中西医结合(指中西医结合)下的二级学科。所以患者挂的号表明是向“西医内科”求治,而医师任志雄也是在提供“西医内科”的诊治。

    2. 基本事实还有“任志雄是医学博士,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专业是糖尿病”,“任某的《医师资格证书》,其中专业类别为‘中西医结合’;而他的《医师执业证书》专业类别为‘中医’”。经查“2007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2.bucm.edu.cn/yanjiusheng/Admission/Admission_Regulations/2007/07博士简章.txt)可知,北京中医药大学没有任何属于西医的博士生招生学科专业,只有在“中医内科学”下有关于“糖尿病”的研究方向,更应注意的是,该学校的“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下,并没有关于“糖尿病”的研究方向。查“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号查询”得博士研究生的“b20010009, 任志雄”。由此可见,任志雄是“中医学”的医学博士,不是“中西医结合”的医学博士[如有不同的事实,可请知情者说明,特别是“医生资格证书上写明任志强是北京中医药大学毕业的,专业是中西医结合”是指他毕业的专业,还是批准他从业的专业?有没有在申请资格证书时将“中医学”变换成“中西医结合”?然后从业时又冒充“内科学(指西医)”?],更不是“临床医学(指西医)”的医学博士,他的专业是“中医内科学”,不是“中西医结合临床”,更不是“内科学(指西医)”!而从其《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也明确无误地表明,他不是从事“内科学(指西医)”的合法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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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任大夫属‘中西医结合’专业医生,而他所在诊室是北京市卫生局诊疗项目许可的中西医结合科室”,“任志雄是该院中西医结合科的两名医生之一”。既然是“中西医结合”科室,那么只有对向“中西医结合”医师求治的患者,才能实施诊治,而现在患者是向“内科学(指西医)”求治,医师自己知道不是“内科学(指西医)”医师,你有何资格进行诊治?

    4. 至于“糖尿病内科和旁边的中西医结合科其实是一个大套间,里面相通,都属于中西医结合科的诊室,任大夫具备合法资质。‘我们的中西医结合科是经过卫生局医疗机构准疗项目批准的,任医生有中西医结合科接诊的资质,同时患者是以腹痛来就诊的,中西医结合科也可以接诊腹痛的病人,没有规定可以或者不可以看什么病的。’”。只能应用毛老人家的诗词“不须放屁”!中西医结合科的医师可以接诊腹痛病人,但问题是“腹痛病人”请求并得到医院同意给予“内科学(指西医)”医师诊治(以挂号为内科证明,不知能否从这方面也打一官司?),更重要的是“任志雄在B超单、补添病历上填写的也均是‘内科’字样”,也就是任在假冒“内科学(指西医)”医师接诊,哪来的“合法资质”?一个医务处的沈处长就是这么一个概念,这样的医院不出人命案,那才叫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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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航空工业中心医院医务处的沈处长表示,王家兄妹提出的空白病历、B超单子从废纸篓里找到这些问题都属于瑕疵,‘文书存在瑕疵医院会改进,但这些问题跟患者的死亡无关。’”。可惜这位处长大人忘记了一个重要的文书瑕疵“任志雄在B超单、补添病历上填写的也均是‘内科’字样”。这就是任志雄假冒“内科学(指西医)”医师行医的铁证!而正是这种非法行医导致了误诊、导致了病人的死亡。是直接关系!

    第二,关于“血压100/60”

    1. 基本事实有:“在王明达的要求下,医生又给他量了血压”,“父亲当时的血压为100/60”。“赵女士说,医生没能查出病因,老伴的腹痛却越来越严重。医生于是开了一盒气滞胃痛冲剂,让王明达回家服用”。“王琛说,对于一名主诉急性腹痛、头晕、恶心、血压降至100/60的老年患者,医生怎么能仅仅排查一下阑尾炎就打发回家”。

    2.“沈吉云表示,在医学上,如果患者没有高血压病史,100/60的血压在正常范围之内。医生只能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并结合自己的经验做出相应诊断。在王明达的病例中,医生已经根据他的临床表现,按照相关程序做了检查,并开了处方,并不存在原则上的过错”。对此,只能说“院办负责人沈吉云”大人狡辩也来点高水平的好不好?难道“没有高血压病史”,100/60(mmHg)的血压就在正常范围之内吗?事实上是“只有其血压通常都是100/60(mmHg)左右时,100/60(mmHg)的血压才在正常范围之内”!而根据“血压降至100/60的老年患者”一说,表明该患者的基础血压肯定不是“通常都是100/60(mmHg)左右”,可以说西医的一个见习医学生遇到这样的血压,也不会认为是在“正常范围”。更要注意的是,“在王明达的要求下,医生又给他量了血压”这一情节,也就是医生即使有疏忽的时候,也已经被病人提醒了,对一个“血压降至100/60的老年患者”并伴有腹痛,竟然当胃病治,还什么“气滞胃痛冲剂”!(关于此“药”的作用应查一下,也许就是促进了死亡的祸害之一!)。如果任何人只要对病人“根据他的临床表现,按照相关程序做了检查,并开了处方” ,就“并不存在原则上的过错”的话,那么全世界的人都可以当医生了!我奇怪的是,该医生为什么不开砒霜给病人吃啊?反正开了处方就没有“原则上的过错”!

    顺便说一下腹痛的问题,因为该院的处长大人提到了“同时患者是以腹痛来就诊的,中西医结合科也可以接诊腹痛的病人”。学西医的都要学生理学,而生理学中关于内脏痛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定位不清(特别是病人自己),那么这位所谓的“医学博士”又是如何定位到胃的呢?又是如何认为“气滞胃痛冲剂”可以治疗这个“胃病”的呢?也许真是“中医”害人不浅哪!

    对患者家中有这么一大串的医学人才,而在出现疾病时,未能得到真正医学的救治,感到悲哀,感到痛心,能理解病人家属那种心情。

    总之,该文的题目是对的:“无良中医又添命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