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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荐药少点“想当然”
http://www.100md.com 2007年5月28日 77(总第3385期)
     药学知识的不对称,常常让药师面对顾客时"好为人师",可往往就是这一点使我们疏远了顾客却不自知。也许有一天,当我们开始关注顾客的感受,开始平等交流而非"居高临下"地教授,药师和顾客之间的隔阂才会冰释。

    ——编者

    笔者相识的一位药师最近讲了这样一件事。一天一位年轻的妈妈领着3岁的孩子到药店买药,医生开的是“新达罗”,但却没在处方上注明是颗粒剂还是片剂。这位药师见顾客是给孩子买药,便给其拿了颗粒剂,不料,这位顾客却说:“你又不是医生,为什么要更改处方?我自己吃过片剂,效果很好,就拿片剂,你做生意赚钱也要以治病为前提呀。”

    事后,这位药师觉得自己是好心没有得到好报。应该说,顾客说这位药师只考虑赚钱,确实是误会了他的好意。不过,换个角度看,这位药师也并不冤枉。因为该药师见是给儿童用药,便以为顾客一定是想要颗粒剂,也不征求顾客的意见,这未免有点“想当然”了,以至于造成了顾客的误解。毕竟颗粒剂不是儿童的专用剂型,而片剂也并非儿童绝对禁用。

    为什么有的药师在荐药过程中会出现“想当然”?这主要源于以下两点。一是药师没有将自己摆在与顾客平等的位置。有的药师认为自己的药学知识比顾客要丰富,在荐药时,喜欢居高临下地向顾客“灌输”,而不是“平等”地与顾客进行交流,更不善于向顾客学习;有的药师不是站在顾客的角度考虑用药问题,而是习惯于将自己当成顾客的“老师”。二是药师不善于向顾客解释。有的药师经营时惜话如“金”,很少向顾客做解释,致使顾客对自己的一些做法不能很好地理解,一旦顾客对药师产生误解,便会产生抵触情绪,并且对药店的服务产生怀疑。

    凭“想当然”推荐药品,既容易引起顾客的反感,影响与顾客交流,也容易导致不良用药后果的发生。要消除“想当然”,就要学会虚心接受顾客的批评和监督,不把自己的想法强加于顾客,而是通过平等的交流和沟通让顾客真正理解和接受你所“传递”的药学知识。

    (龚常),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