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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规章制度,确保特殊情况下正确执行医嘱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5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7年第22期
     医嘱是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制订的诊疗计划,是护士执行各项治疗的依据,同时也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规定的法庭证据。在临床工作中,医护人员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抢救时,医师来不及书写医嘱;医师正在进行无菌操作,不能书写医嘱,而患者又急需处理;患者突然出现病情变化,医师不能立即到达现场紧急处理患者等。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大多数医院规定医师可以使用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于是,如何建立和完善医护人员之间的有效沟通,做到正确执行医嘱,不仅是医院管理者、医护人员,甚至是患者及其家属都非常关注的问题。笔者的体会是,准确执行医嘱,关键在于医护人员在特殊情况下也能落实具体的规章制度。

    首先,使用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有其特定的场合,医护人员应对其局限性有清醒的认识,如突出抢救时的急需,而不是整个抢救过程和所有的抢救都需要,应尽量缩小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的使用范围和频率。

    其次,做好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的管理,医师是关键的一环。笔者所在医院严格规定,医师必须清晰地读出药物名称、剂量(不要用容量单位表示)、用药途径,且复读2遍以上加以确认。而护士作为医嘱的直接执行者,应清楚地复述2遍以上医嘱并确保得到医师的确认。现场有第2个人确定听到了同样的口头医嘱后,应直接记录下来作为口头医嘱的凭证,以备核查。如果是电话医嘱,应准确地记录下电话号码、医师的姓名、通话时间、医嘱的内容等有关信息,应有2人接听核实,在急救时接听者复述2遍后再做确认。

    第三、笔者所在医院规定,已执行的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应在2小时内完成补记和转抄工作,医师离开现场之前,应及时补记口头医嘱于医嘱单上并签名,执行护士确认后方可离开。

    另外,医护人员应严格遵照医院的规章制度,对特殊药物,如剧毒、麻醉等药物不能执行口头医嘱和电话医嘱;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中需要注射治疗的医嘱时,不要把液体瓶、安瓿遗弃,以便核对时使用;建立双方查对制度,确保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的正确实施,同时确保医疗记录和护理记录的一致性,以保证患者安全。

    医院管理者应通过完善制度和改进措施,来确保在特殊情况下医护人员正确执行医嘱,减少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时发生医疗、护理差错,保证患者的医疗安全,有效地控制医疗事故发生。同时,医院应组织医护人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其工作责任心,提高医护人员对医嘱的重视程度。

    总之,在医疗工作中尽可能提供多种医护信息交流的平台和途径,并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和完善,以加强医护沟通,从而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是我们共同的目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