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485409
罚款引出的故事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16
     去年3月的一天,我和队长及另一名执法人员到某村检查。该村比较偏僻,交通闭塞,整个村子才100多人,有一个诊所。我们进去打了声招呼,男主人王老汉拄着单拐出来了。

    该诊所设在一间正房里,一个柜台,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张床,简陋得不能再简陋。药品不多,但都在柜台内整整齐齐陈列着。我们亮证表明来检查,他很配合。经检查,发现有两个品种药品没有购进记录,一问才知道是其图便宜,从没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手中购进的。这时从里屋传来咳嗽声,我们问王老汉才知道其妻患脑瘫,无法下炕。

    在回来的路上,我的心情一直很沉重,因为王老汉有违法行为,依法要给予处罚,从轻处罚,罚款120元,王家这样的经济状况,还要供养一名大学生,困难可想而知。

    根据行政处罚的相关程序,当我们把处罚通知书交给王老汉时,他的眼睛湿润了,说暂时拿不出钱来。队长建议我们三个共同支付这笔罚款,目的是教育王老汉并警示群众。

    局长听了我们的汇报,对我们的想法表示肯定,并决定开展爱心捐助活动。半天时间全局21人捐了500多元。局长让我们给王老汉带过去。

    周一,我们又到了王某的诊所,王老汉一看到我们就说:“我知道我从没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手里购药是违法的,我给儿子打电话了,他说我该交罚款,给我寄了一些钱,这些钱是儿子勤工俭学挣来的。”队长握着他的手说:“我们今天不是来要钱的,是给你送钱来的。我们决定替你支付这笔罚款,局长得知你家的情况后,还组织大家伙给你捐了款,这是我们的一点心意。”队长把500多元交给了他。他双手接过钱,愣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中午,王老汉执意留我们吃饭,一人一碗热面条。我觉得这碗热面条特别好吃,回味悠长。

    山东省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李志新

    本版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