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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六措并举规范药品抽样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1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21
     本报讯 为规范药品监督性检验抽样工作,保证抽样的代表性,加强抽样的针对性,江西省新余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药品监督性检验的抽样行为。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药品抽样工作,并在1年的时间内保持人员稳定。二是加强抽样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药品抽样指导原则》等相关专业法规。三是重视培养抽样人员职业道德和素质修养,使其抽样行为不受他人意愿的影响。四是制订2007年度药品抽验工作计划,均匀覆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防止“恶意抽”、“人情抽”等现象的发生。五是定期组织开展抽样技能的培训,保证抽样过程不影响所抽样品和被拆包装药品的质量。六是严格按照“先检查后抽样”工作程序进行,提高抽样的针对性。

    (高晖),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