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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要求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23
     本报北京讯 记者许琳报道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引向深入。

    《意见》指出,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坚决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了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治贿领导小组,抽调得力人员,建立了日常工作机构,并按照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三项工作整体推进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部门自身的治贿专项工作,严肃查处了涉及商业贿赂的有关案件,建立了一些规章制度,完善了工作机制,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基本得到了遏制。但各地区、各企业之间工作开展并不平衡,治理商业贿赂的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

    《意见》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紧密结合起来,着力在深化药品、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务公开上下功夫,在完善监管法律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上下功夫,认真查找并纠正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意见》提出,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对在自查自纠中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或企业,要派出督查组进行督导,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留死角和盲区。要结合整规行动,针对监管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建立技术审评、现场核查、综合考核和样品检验相结合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新机制,探索改进药品注册、GMP和GSP认证制度、药品经营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的新举措。要进一步拓宽和畅通案件线索举报渠道,加大协办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力度,主动与有关部门建立协查机制,对重点案件线索进行跟踪督办。要按照中央要求,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区分正当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行为,分清罪与非罪,综合考虑,恰当处理。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着力推进长效机制建设。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营造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要弘扬企业文化,建设企业诚信体系。各级监管部门要强化对申报审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广告宣传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信用体系建设。要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把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与完善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相结合,推进以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为核心的体制改革,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制度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意见》强调,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督促指导,重视信息综合工作,切实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