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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对待零售药店医师坐堂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7日 《医药经济报》 2007.06.27
     编者按

    零售药店“坐堂行医”属于非法行医活动,但是其提供的便利和实惠,已经被一些患者悄然接受,零售药店是否能够聘请医师“坐堂行医”以及“坐堂行医”存在的安全隐患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那么作为监管人员,我们究竟应该是“堵”还是“疏”呢?

    笔者认为,零售药店聘请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医疗服务和药品经营的市场秩序,应当予以打击。但是对于坐堂医师为购药者免费提供的测量血压、称量体重、健康咨询等简单的健康服务行为,与无证非法行医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应当正确对待。

    据零售药店负责人介绍,坐堂医师服务的对象主要是中老年人,这些人平时多接受过正规医院的检查和治疗,对自身的健康状况以及用药情况有一定的认识。自从零售药店推出医师坐堂服务后,这些特定的人群即使不买药也会隔三差五到药店坐坐,请坐堂医师帮忙测血压、量体温,并咨询一些保健常识,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据了解这种便民措施很受群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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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零售药店从事诊疗活动是否属于非法行医活动,零售药店负责人认为,这仅仅是药店向患者提供的便民服务之一,当然也不属于非法行医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所谓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而零售药店聘请坐堂医师,免费为患者测量血压、体温以及为患者提供健康咨询,是零售药店提高服务质量的便民措施;对于坐堂医师根据患者的身体状况而免费提供的健康信息,也仅是初步判断,供患者参考,不属于诊疗活动,无须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零售药店聘请医师坐堂,只要没有实施诊疗活动,就不属于非法行医活动。

    当然我们不排除有些零售药店存在聘请非医药专业人员,利用电脑检测仪器为购药群众提供虚假病情信息,以销售药品的行为。这种利用零售药店为载体,通过不懂或略懂医药专业知识的“医学专家”骗取钱财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商业欺诈行为,药品监管部门应当联合卫生、工商、物价和公安等职能部门严厉打击。对于个别零售药店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药品经营区设置检查室、诊断室、治疗室等,聘请医师坐堂,为患者开具处方、诊断疾病、注射输液的诊疗活动,属于典型的非法行医活动,应当由药品监管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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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纯的零售药店医师坐堂行为与零售药店坐堂行医活动,本质的区别在于坐堂医师是否存在具体的诊疗活动。在实际工作中,零售药店医师坐堂的行为很容易演变为无证非法行医活动,因此首先应当加强零售药店坐堂医师的资格监督,凡是在零售药店坐堂的医师须是执业医师或者是执业助理医师,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批准;二是加强坐堂医师的制度监督,零售药店聘请医师坐堂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定坐堂医师的行为准则,明确不得实施诊疗活动,使坐堂医师的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加强坐堂医师的行为监督,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零售药店医师坐堂的行为进行联合检查,发现坐堂医师的行为超出了制度要求,违法进行诊疗活动的,除了卫生行政部门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规定严肃查处外,药品监管部门还将对零售药店处以警告、责令停止经营甚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严厉处罚。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规范零售药店医师坐堂行为,使坐堂行为真正发挥好便民服务的作用。(王元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