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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要求——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年内逐步撤市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8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28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笑梅报道 由于发现使用中存在增加心脏瓣膜损害的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25日决定将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逐步撤市,自明年1月1日起停止其在我国生产、销售和使用,该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届时将被撤销。

    近期,美国FDA宣布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生产商自愿将该产品撤出美国市场。甲磺酸培高利特在我国上市的剂型为片剂,在临床上主要用于左旋多巴治疗帕金森氏病症的辅助治疗。相关研究资料表明,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存在增加心脏瓣膜损害的风险。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品种国内外监测、研究资料进行评价和论证后认为,对于部分患者,使用该药的风险大于利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并负责将辖区内相关工作监督落实到位。药品生产企业应制定撤市工作实施方案,7月10日前上报所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协助医生和患者减量停药,采取适宜的替代治疗措施,应加强撤药期间的不良反应监测,并保证在撤药完成前医生和患者可以获得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提醒,甲磺酸培高利特是一种麦角衍生类多巴胺受体激动剂,正在使用甲磺酸培高利特制剂治疗的患者突然停药会引起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患者应咨询处方医生,逐渐减量停药,并采取适宜的替代治疗措施,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撤药过程。

    (甲磺酸培高利特安全性问答见今日A2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