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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血液病的几个问题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28日
     近年来,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血液病的疗效有较大的提高,使之在整体防治中占有一定地位,但是由于标准化研究的欠缺,对中医药疗效的评价缺乏量化指标,因而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情况。目前中医抗癌处方一般包括辨证用药、抗癌用药、对症用药等。笔者考察近期国内文献,结合临床研究实际,不揣愚陋,就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血液病的几个问题浅谈如下。

    1、正虚是肿瘤血液病发病的根本原因,补益法是基础

    致癌因素及肿瘤患者机体病理变化比较复杂,神医归纳起来不外乎气滞、血瘀、痰湿、热毒等,但是正气不足是恶性肿瘤血液病形成和发展的根本条件,其每每因正气虚弱,内外合邪,毒邪留滞而成肿块,导致肿瘤发生,如明•申斗垣《外科启玄•论癌发》中云:“癌亏气衰,厚味过多所生。”明•李中梓“积之成也,正气不足,而后邪气踞、无积,虚人则有之。”恶性肿瘤多发于中老年人,肾气愈虚,肾藏精主生长发育的功能减退,防御功能降低,导致正气亏虚,邪毒内结,发生肿瘤。恶性肿瘤血液病的发病过程表现为邪愈深正愈虚,乃至病发乏竭、邪气独盛的局面。正虚是各种恶性肿瘤血液病的发病基础,因此,补益法是防治肿瘤血液病的根本大法,应贯穿整个治疗的始终。

    补益大法不外益气、养血、滋阴、温阳等,而以补脾益肾两脏功能正常对固护人体正气十五脏的枢纽,为后天之本,气血生化之源;肾为先天之本,真阴真阳所藏之处。若脾肾不固,先后天失调,最易导致恶性肿瘤发生。补脾以扶气血,一方面调补脾胃,以保后天;另一方面调补脾胃,以顾胃气,以防胃气一败,百病难治。益肾而化阴阳乃因正气不足的基础是肾虚,益肾是补益法的核心。气者以元气为根,元气由先天之精所化生,且脾胃水谷之气归于肾。有人提出“肾主化血”,认为“肾具有化生血液的功能,肾阳(命门之火)是血液生成过程中‘变化而赤’的根本动力;肾精(命门之水)是‘变化而赤’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因此,肾的功能正常是气血阴阳充实的前提,恶性肿瘤病人气血亏虚,首先责之于肾虚,其次则为脾虚。重视补肾是提高机体免疫力,延缓肿瘤发展的基础,其在恶性肿瘤防治中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在运用益肾法时要灵活掌握阴阳互根的原理,以求“阴中求阳”、“阳中求阴”。

    临床上恶性肿瘤以脾肾两虚最为普遍,其细胞免疫功能较正常人低。通过补益脾肾,益气养血,能够提高机体细胞的免疫功能并调整内分泌失调状态,使正气得以恢复,抗癌能力增强,有利于康复。用药方面,《景岳全书》强调说:“治脾者以从温养,治肾者宜从滋润”,颇有指导意义。

    2 遵循整体观念,突出中医特色

    癌症是由一大组疾病所组成,它们具有各自不同的发病率、病位、解剖范围、病理、临床病程及预后。由于不同癌症的诊断及治疗方法不同,因此,需要建立一个多学科协作组,来解决临床癌症治疗中所遇到的全部问题。随着中医药防治恶性肿瘤血液病手段的不断完善,中医药不应该只是恶性肿瘤血液病的辅助治疗措施,而应是与化疗、放疗、手术等并列的支柱治疗手段,特别对于中晚期恶性肿瘤血液病有可能成为主导性治疗手段,对提高患者生命质量、延长患者生命时间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有人认为中医对肿瘤血液病的治疗是在病机认识指导下进行的;。中医认为,肿瘤的病机为正虚,既阴阳气血亏虚,治疗本应调补阴阳气血,但实际治疗却又误入一派清热解毒、化痰散结、活血化瘀之中。热毒、痰结、瘀血均是肿瘤在正虚的基础上不同发展阶段表现出来的病理,治疗时应该予以兼顾,但绝不能舍本逐末。治疗恶性肿瘤应与治疗其他疾病一样注重中医特色,遵循整体观念、辨证论治。中医药治疗目的在于解决肿瘤血液病发生发展过程中与机体的矛盾,以维护机体正常功能免受肿瘤发展及治疗过程所造成对机体的危害为目标。恶性肿瘤发生发展过程中影响脏腑功能,如肺不宜发、脾不运化、肝不疏泄、心不主血脉、肾不主水液等,一般认为邪不祛则正不安,但肿瘤之邪多不易祛或不能速祛,所能之法应是从整体观念出发,辨证论治,以尽可能恢复机体的正常秩序而不是祛邪抗癌,就是说治疗应力图扶助正气、调整脏腑功能、调理气血关系,以维持机体正常的生理秩序。另一方面,在综合治疗过程中,特别是根治性治疗手段如手术和放化疗等的实施,对机体影响很大,因此,中医药治疗该病的目的还在于减轻或消除治疗过程中对机体的负面影响,以增加患者对手术及放化疗的承受能力,有利于术后恢复机体免疫功能,消除残留癌细胞,从而发挥增效和减毒作用。

    目前中医针对恶性肿瘤血液病的临床特征而确定祛邪法,如化瘀散结、化痰散结、解毒散结等,并常规运用。虽然药理研究证明这类治疗能够对肿瘤及白血病细胞有直接抑杀作用,同时具有对肿瘤药物的增效作用及调节机体免疫功能、抗炎排毒作用等,但是这类药物运用若不考虑患者机体状况和实际病理变化,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笔者认为,运用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不必把祛邪法作为常规应用,而应该作为辨证用药。祖国医学认为积的形成与血瘀关系密切,故化瘀即可消积。肿瘤患者常出现的与瘀血相关的症状或体征有肿块、刺痛、皮肤黯黑、肌肤甲错、瘀斑等;实验室检查也表明,恶性肿瘤发生发展过程中,多伴有血液黏度升高、凝血功能亢进、纤溶活性降低、微循环障碍等。因而运用活血化瘀法能够疏通血脉、消除瘀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症状,延病情发展。但是,如果仅从“肿瘤占位”考虑,而盲给以活血化瘀、软坚散结之药,寄希望于“消散块”,是有危害性的,这类用法与中医理论相悖。《岳全书•积聚》说:“治积之要,在知攻补之宜,若积渐久,元气日虚,此而攻之,则积气本远,攻不宜2胃气切近,先受其伤,愈攻愈虚。”因此,应根据中理论予以辨证论治,合理运用于有瘀血证或客观标异常者。同时,认为癌症不可活血以免助其扩的观点也是不妥的。

    在恶性肿瘤发展变化过程中,炎症和感染往是病情发展和恶化的因素之一,清热解毒能够在定程度上控制和消除炎症和感染,从而起到减轻状、缓解病情等作用。特别是在中晚期,患者继发染或坏死物质吸收时出现发热、口渴、便秘、尿赤、数等,当以清热解毒之法。但是若认为恶性肿瘤是因“毒”而起,不讲辨证而常规运用解毒散结法,就难免导致偏差在中药药理研究中我们发现,仅仅清热解毒的药物有杀菌抑菌、提高免疫功能作用,其他的补气养血、活血理气化痰药物也有相或类似的作用。

    3 正确认识抗癌法的辅助作用

    一般来说,具有抗癌功效的中药散见在有化散结、清热解毒、化痰泻浊等作用的药物中,随着药药理学的发展,发现很多中药含有抗癌活性成i因此,近年来提出的中医抗癌法,就是以有抗癌泪的中药组成方剂来治疗癌症。虽然这种想法看起很好,但大多并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古代医家非常重视药物的毒性,如张子和在《儒门事亲》中说:“凡药皆有毒,非止大毒小毒谓之毒而在现代大部分医务工作者中存在着中药无毒或毒的观念,这种观点有不当之处,例如目前中医蓟疗肾脏病疗效显著,但是诸如木防己、川木通等对肾脏有一定毒性。实验研究也证实,某些具有损功效的中药如胆南星、生半夏、黄药子、斑蝥、山菇、蜂房等多对肝脏或肾脏等有一定的损害,故临床不应盲目常规应用。另一方面,中医药应用讲秀气五味、寒热温凉、脏腑归经等理论,而单纯应抗癌中药是与此相悖的。因此,中医抗癌法在整治疗中应放在辅助位置。中医抗癌法的应用必须照顾到患者的体质,用药要考虑其毒性,同时应在中医理论指导下用药。以辨证为主导结合辨病,在具体应用时,要适时固护患者的正气,根据患者的体质情况而确定抗癌药物的用量和时间。

    综上所述,中医药治疗恶性肿瘤仍然要以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等中医理论为指导,以补益法为基础,旨在提高患者的整体抗病能力,使在综合治疗中发挥优势。而祛邪法、抗癌法等只能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对症辅助应用。, http://www.100md.com(柯希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