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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深化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http://www.100md.com 2007年6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6.30
     按照“从乡镇综合改革着手,将药品监管职权委托给乡镇政府,整合乡镇行政管理资源,强化乡镇药品监管职责,构建责任明晰、运行规范、统筹城乡的市、区县、乡镇三级药品监管行政体制”的改革思路,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深入分析当前形势,以积极创新农村药品监管方式为着力点,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必将对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产生重要影响。

    从2003年起,该市建立起拥有1661名协管员、7887名信息员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覆盖了100%的乡镇和80%的行政村,对加强农村药品监管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随着监管网络建设不断深化,农村药品监管网络的“先天不足”开始表现出来。具体表现在,组建义务监管队伍实施药品监管执法无法律依据,队伍难以稳定,很难建立起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协管机制先天不足,协管员只是兼职药品监管工作,难以承担本辖区药品安全监管职能;“两员”培训、工作经费和个人待遇等缺乏财政保障渠道。为解决现行农村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上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深化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深化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在现行监管体制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乡镇无药品监管机构和专职执法队伍,农民用药安全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必须着眼于农村药品市场的监管实际,结合地方政府职能改革,进一步优化监管体制结构和监管资源布局,集约使用地方政府的行政资源,加快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

    深化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由于城乡监管工作发展不平衡,广大农村地区仍然是药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地区,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比,药品监管部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增强。因此,保障农村药品安全,必须深化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只有通过改革,将长期困扰农村药品市场的问题和矛盾解决好,农民的饮食用药安全有了保障,才能真正体现和谐社会的公平内涵。

    深化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需要创新体制机制和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抓住制约农村药品市场的突出问题,调整工作思路,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积极统筹推进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执法公开、案件报告、执法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的建立,逐步形成责权统一、结构清晰的农村药品监管体制,适应农村可持续发展、农民身体健康保障的要求。

    改革无止境,创新自然也无止境。深化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是全新的工作,将贯穿新农村建设的全过程。因此,要从实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从最有利于农民、最需要解决、最有条件解决的问题着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防止脱离实际、急于求成,确保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本报记者 龚翔,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