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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淮北市处理医患纠纷有章可循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3日 《现代护理报》 2007.07.03
     日前,安徽省淮北市公安局和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通告》,对于任何人在医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该市医疗纠纷增多,频发的医闹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医疗秩序和社会公共安全。日前,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该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出台了《通告》。《通告》要求医疗机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做到依法执业、文明行医。患者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医疗费用;医院出具出院通知后,住院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病人死亡后,死者家属应立即将尸体移送殡仪馆,死者尸体存放殡仪馆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死者家属对死因存在质疑,应在病人死亡后的48小时内申请医学鉴定,解剖尸体明确死因。严禁以停尸拒绝火化要挟医疗机构,或在病区、医疗机构内搞封建迷信活动。医患双方发生纠纷后,医疗机构要及时认真处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医疗卫生单位寻衅滋事。在医疗卫生单位内拉横幅、张贴大字报、散发传单、摆花圈、设灵堂的;非法占据或冲击医院办公和诊疗场所的;故意损坏公私财务、抢夺(藏匿、毁坏)病历资料的;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以及“医托”、“医闹”等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治安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徐志勤),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