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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7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07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日前,甘肃省平凉市出台了《平凉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作为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监管工作的基本准则。

    该规范共六章二十六条,分别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管重点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以GMP、GSP和《平凉市医疗机构药品器械质量管理办法》等规范为准绳,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切实做到监管所到之处“三个一”,即所有工作统一安排,所有质量有问题的药品一次清,所有违法违规和不规范问题一次解决。规范规定,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八条禁令”、“五项制度”、“三条铁纪”、“文明用语服务忌语”,切实做到公正、公平执法,保持“零投诉”。

    (王建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