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484646
保障信息发布及时权威——国家局出台《新闻工作管理规定》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4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14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玲报道 7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新闻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新闻工作组织管理、新闻发布形式和内容、接受媒体采访要求、领导活动和会议新闻报道以及突发事件新闻管理均做出明确要求。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介绍,《规定》的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一个原则、两个网络、三种发布形式、四个保障。一个原则即《规定》立足国家局,指导省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工作由新闻办公室归口管理,负责受理和协调媒体采访,协调联络有关新闻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系统新闻工作。两个网络分别是国家局机关、直属单位分管新闻工作的负责人、新闻联络员组成的联络网络,各省(区、市)局分管新闻工作的局领导和相应部门组成的联络网络。三种形式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布主要采取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和日常新闻发布形式,并可根据需要召开不同规模的新闻通气会、记者招待会,与媒体沟通信息,交换意见。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名义接受新闻单位采访。四个保障即组织保障、新闻发布制度保障、经费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国家局、省(区、市)局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相对固定的新闻发言人,规范新闻发布形式,并应将新闻管理工作列入年度专项经费预算,保障新闻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此外,《规定》还明确,对突发事件处置的重要新闻信息实行系统统一管理、统一发布。省(区、市)局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不得越级发布。,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