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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赡养 为老人撑起一片天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19日 《当代健康报》 2007.07.19
     笔者在下乡扶贫工作中,经常见到被遗弃老人的现象。这些老人大多处在饥寒交迫的状态下。有个别的老人因经不起精神和肉体双重打击,抑郁成疾,最后离世。这些活生生的现实让人义愤填膺。

    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被遗弃的老人是当地政府爱莫能助的。政府的优抚对象一般是无儿无女的孤寡老人。然而这些被遗弃的老人有儿有女,因此,一般不能成为政府的照顾对象。由于这些人的儿女都不孝,便应了“养儿一场空”的古训,老人处在了儿女不管,政府不能管的夹缝中。

    有一部分被遗弃的老人是儿女无力赡养的。被遗弃老人的家庭大多有好几个孩子,因人多劳力少,家庭经济条件差,所以子女缺少良好的系统教育,导致综合素质低下,没有发家致富的能力,大都生活窘迫。导致了“将熊,熊一窝”的局面,形成了恶性循环。有的儿女甚至连自己都养不起,哪还有能力去赡养父母。

    还有一部分老人被遗弃是因为家庭不和、子女不孝。家庭不和,说确切点儿就是婆媳不和,常言道:“媳妇婆婆,咬群的马骡。”一点也不假,被遗弃的老人这类情况占多数。现在贫困农村,男青年找个媳妇很是费劲,所以,媳妇的身份也就自然而然地提高了。大多数家庭都是媳妇说了算,“妻管炎”家庭比比皆是,出现了“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的局面,也就不稀奇了。这类情况不是儿女没能力赡养老人,而是儿女道德观念差,忘了本,故意放弃赡养老人的义务。

    笔者认为解决此类问题的办法有五条:一是运用道德,社会舆论,民事调解手段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必要时,采取法律强制手段,杜绝老人被遗弃的现象发生。二是加大低保投入,扩大优抚面。确保低收入人群的生存。三是动员全社会的一切力量,群策群力帮扶这类贫困家庭尽快脱贫。四是继续加大计划生育力度,少生优生。从而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五、深入开展普法教育,让他们懂法,守法,依法办事。

    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老人被遗弃的现象发生。才能让我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发扬光大,才能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 (马俊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