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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参合农民的“救命钱”
http://www.100md.com 2007年7月23日 《中国医药报》 2007.07.23
     据报道,陕西省洋县妇幼保健院采取伪造假病历和住院患者收费单据的办法,大量套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各科室根据套取数额按比例分成,作为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发放。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农民个人筹集的、用于农民看病住院报销的资金,是保障农民看病住院的“救命钱”。作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洋县妇保院应当用好这笔钱,维护好参合农民的权益。可是,该院却把新农合基金当成了“唐僧肉”,大肆弄虚作假,将套取的资金装入个人腰包。无疑,参与套取的人员,应当受到制裁。

    洋县妇保院套取新农合基金的恶劣做法并不是个例,自2003年新农合在全国正式启动以来,新农合基金被滥用的现象便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用药,造成基金的浪费;有的不合理检查,导致基金的有效使用率降低;甚至有的“引导”农民在不必要的情况下住院治疗,结果“医院挣了钱,农民不受益”。这些现象的存在提醒我们,新农合基金的安全有效使用,还需要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首先,要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既要督促其合理使用新农合基金,又要对其违反规定的问题进行处罚。该处罚有关人员的不迁就,该取消定点资格的不手软。

    其次,提高农民对有效使用新农合基金重要性的认识。洋县妇保院之所以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目的能够达到,与一些参合农民的“配合”是分不开的。如果农民能够提高对新农合的认识,自觉看管好自己的“钱袋子”,一些浪费、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做法就无法进入操作阶段。

    再次,要加速制定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有效使用的法律法规。目前,对新农合基金的安全使用,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对一些违规做法,处罚起来人为的因素太重,处罚力度也较小,达不到惩戒的目的。只有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的手段来规范和约束新农合基金的使用,才能真正保证新农合基金的安全。

    (金矢), http://www.100md.com